江西贛州重查名人富人超生 曾開出110萬元罰單
中新社南昌10月27日電(張見悦 王昊陽)27日,江西省贛州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官員向中新社記者證實,該市重點開展對名人富人違法生育治理行動,35位名人富人超生被查,都被處以10萬元人民幣以上處罰,其中兩人被罰50萬元。
贛州市此次名人富人違法超生治理行動中,查出35位名人富人超生,其中會昌縣某礦業公司董事長楊某,1990年11月生育第一胎女孩,2006年4月計劃外生育第二胎,屬違法生育,會昌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對其徵收了社會撫養費50.9065萬元。贛州市某置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黃某婚外生育兩孩,當地計生部門對其徵收了社會撫養費50萬元。
截至目前,贛州市對35位違法生育的名人富人徵收社會撫養費552.3645萬元。另悉,贛州市還清理出違法生育的黨員幹部、公職人員286人,186人遭黨紀處分,73人受政紀處分,其中65人被開除公職。
資料顯示,近年中國各地先後出台針對名人富人超生加重處罰的政策,計生部門雖開出不少鉅額罰單但鮮見執行到位。2006年,湖南漣源市雙龍煤礦礦長劉某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共生育三女二男,被當地計生部門開出130萬元的罰單,劉某認為不合理並四處投訴,最終劉某拒絕“買單”。2007年,湖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通報,孝昌縣政協委員、龍騰水泥公司董事長曆少清因超生被罰76.55萬元,這筆全省最大的罰單,最終只徵收到了10萬元。
目前超生罰金保持最高記錄的是2008年温州市永嘉縣甌北鎮企業主林某收到的一張罰單,林某因違法超生第二胎被徵收社會撫養費110萬元,並已徵收到位。
目前,各地計生部門的處罰規定雖有差異,但都表示將堅決依法加重對黨政官員和名人富人的超生處罰力度,對影響社會公平、動搖計劃生育成果、情節惡劣、負面效應極大的違法超生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就地免職,或予公開曝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