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美女起色心 台檢察官性侵女證人被判7年半
人民網10月27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承辦性交易案時,覬覦涉案應召女姿色,被控利用職務要求發生關係作為交換條件性侵女證人,一審依違反貪污、強制猥褻等罪判刑八年半,昨天更一審判刑七年半,全案仍可上訴。
吳傑人被控於偵辦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案時,傳喚A女出庭作證,因覬覦姿色,利用對方擔心從事色情行業被家人知道弱點,藉故討論案情打電話約對方外出。
他在車內強吻猥褻對方,並帶到六龜鄉温泉會館發生性關係,對方擔心得罪吳傑人恐日後遭到他報復,不得已只好配合,但他事後仍不斷騷擾對方。
A女向檢方檢舉後,為了舉證她與吳再上旅館,暗中在內褲貼上護墊採集精液,由於證據明確,吳傑人無法抵賴因而曝光。
高雄地方法院依貪污、強制猥褻等罪嫌判處八年六個月徒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年三月改判七年六個月徒刑。
高分院昨天由審判長莊崑山召開審理庭,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仍判處七年六個月徒刑,褫奪公權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