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紐約購房銀行貸款被拒 8萬美元訂金難討回
作者:乌元春
中新網10月27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一位華人準備在紐約買房子,交了8萬多美元定金後,到銀行申請貸款被拒絕,原因是他不住在紐約,但由於手續不齊全,賣方拒絕退回定金。
據當事人講述,他本人住在紐約,房子是以他兒子的名義購買的,房子價格80多萬,今年7月份交了10%的定金,共8萬多。接着他到銀行貸款,被銀行拒絕,房屋經紀為了促成這樁交易,便介紹他到一家房屋貸款公司,房貸公司沒有收費為其做了信用調查和預審,但發現購買房屋的人並不住在紐約,因此不能申請貸款。
當事人説,他將情況告知賣方律師,但賣方律師表示必須有銀行或房屋貸款公司的書面拒絕書,否則不會退回定金。當事人向房貸公司索取拒絕書,但對方表示,因為沒有收取任何費用,也就沒有責任出具拒絕書。
當事人日前到福建同鄉會諮詢律師。律師指出,購房作為自住與投資不一樣,後者可能沒有前者享有的一些貸款優惠,這是當事人貸款遭拒的原因。通常,必須正式填寫貸款申請表,並交了相關費用,銀行或貸款公司才會做書面回覆,如申請不到貸款,買方憑拒絕書有權要求賣方退回定金。(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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