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一起外國人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中新網義烏10月28日電 (記者 張茵 通訊員 陳正明) 記者從義烏市公局獲悉,日前在義烏市中心發生一起外國人駕駛本地車牌撞了行人後逃逸,10月27日,肇事逃逸嫌疑人“艾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金華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現犯罪嫌疑人“艾文”被羈押在金華市看守所。
10月18日晚上,肇事駕駛人IRVING MARIO(男,26歲,中文名“艾文”) 醉酒後駕駛轎車從凱信酒店開往長春二區,在途經稠州北路506號地段時,碰撞自左向右從人行橫道上通過的行人吳曉莎(女,23歲,義烏市廿三里街道人),造成車輛部分損壞及吳曉莎受傷的交通事故,發生事故後“艾文”駕駛轎車逃離現場。接到報警後,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班室立即通知各中隊設卡攔截該車輛,並於10月19日零晨在國際大酒店門口將抓獲。值班民警立即將肇事駕駛人帶往義烏市中心醫院抽血檢驗,經檢驗,“艾文”體內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3mg/ml,後將其帶回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作進一步審查。
根據法律規定和相關司法解釋,對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或酒後駕駛致一人重傷負主要責任以上等情況,對肇事者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吳曉莎當時傷勢嚴重,肇事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為控制肇事者,10月19日,義烏市公安局以醉酒駕車為由,先行對“艾文”作出了行政拘留決定。10月24日上午,受害人吳曉莎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犯罪嫌疑人“艾文”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涉嫌交通肇事罪。10月25日,義烏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6條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325條“外國人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規定,將此案上報金華市公安局刑事立案偵查,並建議對肇事者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有關負責人表示,除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外,其他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犯罪均適用中國法律。對該案的處理,公安機關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嚴格、公正辦理。根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有關規定,醉酒駕駛致人死亡的比普通交通肇事案將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
義烏市公安機關一直以來非常重視對酒後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查處。據瞭解,今年以來截至10月20日,已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為5657起,醉酒駕駛違法行為701起並一律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