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聽證突發事件徵用私產案19人贊成2人反對
作者:贺超
突發事件政府能否徵用個人財產?此前在民間引發巨大爭議的《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送審稿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昨日上午召開立法聽證會。聽證會上,對於草案中突發事件在情況緊迫時可“強制徵用”個人財產的規定,21名聽證代表中,只有2人反對。但所有聽證代表都表示,草案中如何界定突發事件,徵用個人財產的程序,徵用後如何進行賠償等許多條款仍須細化。
討論激烈 19人贊成2人反對
聽證會代表發言階段一開始,就同時有兩個人舉手爭取第一個發言,此後每當一個聽證代表發言結束,會場上總有兩三隻手舉起,爭相發言。
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為應對突發事件,必要時可依法徵用個人財產。昨日到場聽證的21人中,16人進行了現場發言,其中2人持反對意見,餘下未發言的5名代表在會後遞交了書面意見,同樣贊成應急徵用的做法。作為反對者之一的律師趙松認為,強制徵用個人財產的規定須出自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目前,關於徵用個人財產的程序、補償標準以及事後的司法救濟,國家均無相關法律進行規定, “現在出台這一規定,不合時宜。”
不過,雖然草案獲得了19張“贊成票”,但贊成者同樣認為草案中的絕大部分條款需要細化,比如如何界定突發事件、徵用個人財產的程序、徵用後又該如何進行補償等。
關注徵用 9人來自地震災區
“作為經歷過5·12汶川大地震的我來説,對《草案》格外關注。”來自北川縣曲山鎮的頂呱呱超市經理鄒勉説。昨日,21名聽證代表中,有9位代表來自地震災區。這其中,還有北川縣副縣長蘭輝。“我是以個人名義參加聽證會的。”蘭輝説,之所以來參加聽證會,是因為從2000年到今年4月份,他一直擔任北川縣應急辦主任,深刻感受到基層應急工作的不到位。
“大家對草案中涉及個人財產的條款質疑比較大,但是作為基層幹部,還是很希望它能儘快出台。”蘭輝説,如果今年發生四川冰寒氣候,而四川多數地方都是高寒地區,基層應急工作的任務很需要規範性的指導。除了參與討論徵用個人財產外,他針對地震教訓提出建議,並希望政府要進行相應的應急演練。
立法初衷 應對突發事件頻發
由於草案自出台以來一直爭議不斷,為證明草案的合法性,省法制辦昨日還現場播放了一條央視的相關新聞,省法制辦副主任鄒忠民再次闡述立法初衷,解釋四川近年來遭遇了汶川特大地震、山洪泥石流等災害,該省氣象和地質災害的頻密程度全國少見。因為這樣的緊迫性,省政府認為有必要出台相關規章,對突發事件應對進行規範。而成都商報記者獲悉,該規章原本並不屬於今年的立法項目,今年6月以後,省政府認為國家頒佈的《突發事件應對法》過於原則,四川情況又較為特殊,因此將其臨時調整為立法項目,年內就應當出台。
至於有代表提出草案應上升為地方性法規,並提請省人大審議通過,鄒忠民表示會後將會同相關專家和部門進行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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