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法將制定規範飛行活動 各種飛行行為或平等
作者:曹颖
昨天,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第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報告中稱,國家空管委正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開展航空法起草工作,目前已經制定出草案初稿,擬儘快修改完善後按照程序上報國務院和全國人大。
據瞭解,62名人大代表在議案中提出,當前航空需求日益增長,涉外航空日趨頻繁,飛行矛盾日顯突出,為處理涉外航空糾紛、規範航空事項、協調航空與其他相關領域的活動,實現我國由航空大國到航空強國的轉變,改變我國民用運輸航空和軍用航空相對較強、通用航空薄弱的非正常狀況,建議制定航空法。
對此,國家空管委和中國民用航空局認為,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目前規範全國航空活動的法律法規主要是民用航空法和飛行基本規則,尚無統一規範全國所有航空活動的航空法,且存在調整範圍窄、法律位階低、效力不足等問題。為此,國家空管委正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開展航空法起草工作,目前已經制定出草案初稿,擬儘快修改完善後按照程序上報國務院和全國人大。
>>各方反應
◆精工國際飛行俱樂部董事長李晨:
這是不是意味着我國通用航空的低空領域將會放寬?我作為一個通用航空的從業人員,聽到這方面的消息,還是非常高興的。
◆通用航空專家李雲(應訪者要求化名):
我國從民航大國發展成民航強國,制定一部統一的基礎性法律是意義重大的。特別是,代表在建議中提到希望通過法律改變我國通用航空薄弱的非正常狀況,這可能意味着航空法中,會有涉及通用航空方面的內容。
◆中國民用航空局某工作人員(應受訪者要求隱去身份):
目前,我們正在馬不停蹄地做調研,也希望能夠有一部這樣的法律出台。
>>航空現狀
法規和機場是制約因素
民用航空和軍用航空組成了我國航空領域,其中,民用航空分為民用運輸航空(包括客貨運)、民用通用航空。
李雲解釋,如果運輸航空像汽車一樣,定時定點運輸,那麼,通用航空服務很寬,可應用於農業、工業上、航空攝影、航空測試、石油服務。通用的觸角寬,在國外通用航空可以自己隨意組合路線,在短途運輸中發揮作用,另一個是在應急救援中發揮獨特的作用,這是運輸航空所不能及的。
李雲表示,我國目前民用航空的現狀是,運輸航空(客貨運)在改革開放以來有很大進步,從過去世界排位十幾名到第二,不管是運輸量還是服務範圍都是很大,但是通用航空遠遠落後於前者,規模、飛行小時上都很弱。這樣使民航整體發展不很協調,形成倒三角現象,影響整個民用航空發展的穩定性和堅固性。我國想建設民航強國,兩個翅膀中的一翼不能支撐肯定不行。通用航空是基礎,一旦出現某一點漏洞,馬上有很大麻煩。
李晨認為,制約中國航空事業發展的非常重要的兩個條件是法規和機場。其中對於機場方面,李晨舉例稱,在美國,有19000個通用航空機場,我們中國只有幾百個。沒有國家立法層面的保障,沒有全國性的規劃,即使飛機飛了也沒地方停落。飛機要跟公路一樣,是公共設施,天空也是我們的公共資源,這些都要靠立法來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