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長情婦開“賣官牌館” 經費撥款她分一半
作者:曹颖

她只是一名副股級幹部,卻憑藉其情夫國土局局長的要職,成了不少人巴結的“紅人”。在人事任命、幹部提拔、資金撥付和房屋租金減免等方面,她為請託人“熱心相助”,趁機斂財。
記者10月29日獲悉,因涉嫌受賄、貪污,湘鄉市國土局原局長陳光榮(本報10月28日A17版曾作報道)的情婦彭國英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記者 劉曉波
撥2.2萬經費,情婦撈1萬
趙瓊是湘鄉市新湘路街道辦事處民政所所長。為了給下屬的新港社區爭取點經費,同時,為了能將兒媳安排到該社區工作,趙瓊找彭請陳光榮幫忙。後來,陳光榮以共建的名義,先後兩次從湘鄉市國土局批了2.2萬元給該社區。為表示感謝,趙瓊在2008年底和2009年底,兩次共計送給彭國英1萬元。
塗改會計憑證貪污2.6萬元
檢方指控,2008年至2010年,彭國英利用與陳光榮的情人關係和陳的職務便利,在湘鄉市國土資源局的人事任命、提拔、資金撥付和房屋租金減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與陳光榮共同收受3人所送現金人民幣5.1萬元。贓款全部用於自己的日常開支或存入銀行。
此外,彭國英還涉嫌貪污公款。2006年至2009年期間,她在擔任湘鄉市民政局財務股副股長兼湘鄉市光榮院出納期間,直接塗改光榮院會計憑證,貪污公款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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