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預警發佈遇困境 旅遊者安全保障辦法難產
●像戰爭、持續的自然災害、持續的重要疫情,可以明確發佈預警信號,但是實際上,這些最有可能明確預警的風險,卻根本不需要旅遊部門來預警。因此造成了一個很尷尬的局面,能夠預警的一般是不需要預警的,而不能準確預計的風險卻正是需要預警的。
●旅行社得靠自己的經驗去判斷。這樣一來,問題的關鍵就出現了:如果預警準確,大家都高興;如果不準確,旅行社就要承擔錯誤判斷的後果。
●昨天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遊者請求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司法解釋都出台了,《旅遊者安全保障辦法》的出台還要等多久?
旅遊事故頻發,旅遊安全備受社會關注。連日來因自然災害、突發危機、中毒事件等造成的遊客傷亡,更讓眾多媒體呼籲完善旅遊預警機制。但是,南方日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國家尚無明文規定的旅遊預警機制,就連去年10月擬實施的《旅遊者安全保障辦法》,至今一年多也沒有下文。
為何旅遊事故頻發卻沒有一個部門可以發佈權威信息供參考?實行旅遊預警發佈有多困難?南方日報記者走訪業內人士,一探究竟。
導遊的“賭博”
景區因發現存在安全隱患自動關閉時,導遊直接帶團遠離即可。然而,並不是每次都這麼幸運
對危機的預測,像是一場賭博。導遊專業畢業的黎麗考取了導遊證,有過不少帶旅遊團的經歷。今年10月,黎麗曾帶團前往海南。不幸的是,就在這個一貫以來都是旅遊旺季的10月,海南暴雨持續不斷,不少旅遊團因此被滯留或被迫更改行程,黎麗所帶的團就是其中之一。
“記得當時是在前往亞龍灣之前,我們已經知道那裏比較危險,因為已經發生了事故。”她表示,有一個充足的理由能夠使那一次行程發生變更,“要去的景區自動關閉了。”與常規做法一樣,黎麗讓遊客簽了《行程變更通知書》,而上面的條款寫明:如果不換景點,則退錢給團員,換景點則由旅行社補差價。
“這種情況一般比較好做決定。”黎麗説,景區因發現存在安全隱患而自動關閉時,導遊便不再需要遲疑,直接帶團遠離即可。然而,並不是每次都這麼幸運。
事實上,黎麗也遇到過不聽勸説的遊客,“好在沒有發生事故,如果發生,責任也不在導遊,因為我已經在車上把要注意的事項都説清楚了,而且車上其他人也可以為我作證。”
“有時候由導遊自己來判斷,就像是賭博一樣,如果所預料的危險真的不幸被言中,我們反而覺得是件幸運的事情。”陳蕾曾經在1998年水災那年,帶團前往張家界。她回憶道,在第一天從廣州飛到張家界時,當地政府還未發出洪水預警,但是其他周邊地區已經發生水災了,她便第一時間和地接旅行社溝通,要求改簽機票,變更行程,返回廣州。
事隔12年,陳蕾依然覺得自己當年是幸運的,因為第二天張家界機場就被封了,不少遊客被困,對有着豐富帶團經驗的陳蕾來説,這種準確的判斷也只是出自一種偶然。
預警的不確定性
旅行社依然得靠自己的經驗去判斷。預警準確,大家都高興;如果不準確,就需承擔責任
與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防範相比,旅遊安全尤其顯得特殊。
“旅遊安全是什麼?就是遊客與你簽訂合同後,你就得全程保障他們的安全,吃住行遊購娛,一環接一環,環環相扣,有交通安全、食物安全,還有各種各樣不可避免的天災人禍,都得防範。”廣之旅總裁陳白羽表示,成熟的旅行社針對突發事件制定了相應的應急預案,並且根據多年的經驗對突發事件進行分類,當發生不同的突發事件時,基於安全第一的考量,相應的應急機制也隨時啓動。
但是,很多時候旅行社的預警反應並沒有那麼快。“如果知道一個地方政局動盪,我們可以很快啓動應急預案,緊急撤回旅遊團,但是一些自然災害或者偶發性的人禍,旅行社會因信息把握得不夠精確,從而在判斷上左右為難。”陳白羽表示,很多時候他們也需要蒐集更多的消息,尤其需要政府部門發出的權威信息,但是往往都沒有正式的公文下來,旅行社依然得靠自己的經驗去判斷。但是這樣一來,問題的關鍵就出現了:如果預警準確,大家都高興;如果不準確,旅行社就要承擔錯誤判斷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