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深圳將首試房產税 税率為0.5%至0.6%
作者:李禾
中國日報網11月1日報道10月30日,深圳市政府一位知情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日前,深圳市委市政府會同各部門召開緊急會議,討論房產税在深圳試點的落實工作,並就深圳房產税試點實施方案的相關修訂稿提出了修改意見。
上述知情人士還透露,此次房產税徵收試點“2個月內將在深圳落實實施”,並可能早於上海、重慶成為“國內第一個房產税徵收試點城市”。
房產税,又稱房屋税,是國家以房產作為課税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此前,傳出可能首批成為房產税徵收試點城市包括上海、重慶、廣州等。
10月27日,新華社授權發佈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在提及推進財税體制改革中提到,“研究推進房地產税改革”。而9月29日“國五條”出台時則提出“加快房產税改革試點工作,並推廣到全國”。
另一位知情人透露,深圳市領導在房產税部門會議上稱,房產税徵收試點是中央有關部委賦予深圳先行先試的一項改革任務,體現了中央對深圳經濟特區地位的充分肯定。
該領導還表示,深圳市要積極穩妥推進試點工作,既要體現中央意圖,又要切合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同時借房產税試點改革的契機,努力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地方税制。他同時要求,房產税實施辦法的文字表述要更加“科學嚴謹”。
此前,深圳市政府對房產税進行過多次專會研究,對開徵税率標準等敏感問題擬製多套方案,“房產税涉及面廣,影響大,方方面面需要慎重考慮。”上述知情人士説。
知情人士表示,深圳市房產税初步擬定分類累進徵收模式,即根據家庭擁有房屋套數或面積的不同,制定並徵收不同税率房地產税的累進徵税方式。至於開徵税率,要高於此前專家預測的0.3%-0.4%,將在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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