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赴台失蹤18名遊客家屬申請辦理死亡證明
作者:李禾
珠海遊客在台失蹤追蹤 18名遊客家屬申請“宣告死亡”
台灣搜救工作仍在持續,家屬已開始為後續法律程序做準備
信息時報訊 (記者 羅陽輝 實習生 葉丹青) 蘇花公路搜救行動進入第13天,截至昨日,除了龔豔被確認死亡外,其餘18人依然沒有確切消息。昨日上午,失蹤的18名旅客的家屬已開始準備後續法律程序,正申請辦理死亡證明。
據報道,台灣蘇花公路搜救的環境險惡,雖然沒有明顯進展,但台灣災害應變中心表示,目前台灣搜救工作並沒有喊停,家屬的心情也能理解,因此,不管天氣、地形環境如何惡劣,都將盡最大努力繼續搜救。
記者從珠海文體旅遊局獲悉,昨日上午11時30分,廣東工作組派工作人員前往宜蘭地檢署,申請辦理18位失蹤者在法律程序上認定死亡的證明手續,同時,台灣旅行協會秘書長、觀光局代表、創意旅行社負責人與家屬舉行旅行社責任險理賠説明會議。
據報道,為協助大陸旅客家屬預做善後準備,經海基會與廣東省公證協會協調聯繫,廣東省珠海市公證處1日晚為廣東團19位大陸旅客及家屬開具17份親屬關係公證書(部分失蹤旅客為直系親屬同團赴台),電傳至廣東省公證協會,廣東省公證協會隨即將17份公證書副本及副本寄送函傳真至海基會。據瞭解,台灣檢察官受理大陸家屬申請核發相驗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都必須審查親屬關係證明,並須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和海基會驗證。
廣東知名律師朱永平説,這是在申請法律程序上的“宣告死亡”,目前,儘早確認死亡的做法是對的,不然涉及到後續的賠償、保險、婚姻、繼承等問題無法處理。台灣和大陸的法系不同,在大陸需要法院確認,“在台灣怎樣走法律程序我不清楚,但也應需要司法部門確認,這種死亡宣告在大陸一樣生效,並獲得民政部門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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