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三次發文質疑車船税:不能把私車當唐僧肉
作者:李禾
10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税法(草案)》全文公佈,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兩天後的10月31日,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刊文,針對該草案“是調節財富分配還是加税?”發出質疑。緊接着,在11月1日和3日,新華社又連續尖鋭指出,目前車船税漲價是不合時宜的。
根據車船税法草案規定,乘用車根據排量劃定七檔徵税。其中,1.6升以上至2.0升(含),税額為660元至960元,4.0升以上税額為3600元至5400元。財政部税務司有關負責人此前表示,車船税是財產税,立法一方面是調節社會財富分配,一方面也是引導汽車合理消費、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
公車也排污染物
為何要免車船税?
與往常會為一些重大政策的出台實施進行“鋪路造勢”不同,10月31日,新華社在一篇題為《立法“激辯”的背後——透視社會各界圍繞車船税法草案焦點問題的論爭》的文章中,發出了不同聲音。文章借用多位專家學者的觀點,對車船税法的徵税目的、能否促進節能減排等進行了“激辯”。
該篇報道直截了當地提到: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説,“這是一部‘加價’的法律。”現在城市中的主打車型是排量1.6至2.0的私家車,按草案規定,這一塊基本上都要漲價,絕大部分車主負擔要增加。
相對於“加價”的質疑,在車船税法草案是否能促進節能減排方面,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給出了尖鋭的反問:草案規定了對警車、公車和部隊的車免税,如果為了節能減排,這些車同樣排放了污染物,也同樣要負責任,為什麼要免税?
車船税漲價
不合時宜
在上述一番異乎尋常的聲音之後,11月1日,新華社再發質疑文章《從車船税立法看我國汽車税制應該怎麼改》。
該文中,新華社記者給出結論,“綜合多個角度考量,車船税漲價都是不合時宜的,不利於下一步汽車税制的深入改革。”文中認為,其實車船税歸根到底是一種年度徵收保有環節的税。雖然草案分出了更詳細的檔次,體現了節能減排、引導消費的方向,但是車船税的本質決定了其在科學引導消費方面的潛力不是很大。
文章最後提到,“十二五”期間,我國的汽車税制應當降低購買、保有環節的税負,提高使用環節的税負,讓多開多繳税、少開少繳税的理念深入人心,讓更加聰明的税制激勵體系替代臨時性的財政補貼手段。
税務部門不能把
私家車當唐僧肉
在連續兩篇重磅文章之後,新華社並沒有停止其質疑聲音。
11月3日,新華社又播發一篇題為《“調節貧富”不該是車船税的功能》的文章。文中感嘆:在中國,老百姓買汽車,繳税的税種和税金總額在全世界數一數二:成本17%的增值税、車價10%的車輛購置税、車價1%到40%的消費税、進口車15%的關税、隨油價徵收的燃油税以及即將大幅上調的車船税。
文中説,討論車船税,先請該税的制定者釐清徵税的目的:是調節貧富,是推進節能減排,是抑制擁堵,還是增開税源,增加各級政府收入。目的挑明瞭説,接下來的討論才有意義。該文最後旗幟鮮明地指出:税務部門不能把私家車當成“唐僧肉”,把今年大幅度增税,明年推出新税種變成一種常態。記者 王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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