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機酒後駕駛連撞14車事故定性刑事案
作者:李禾
據《三湘都市報》報道湖南省益陽市政府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透露,1日下午駕車連撞14車並持刀劫持人質的劉建林系酒後駕車,益陽市公安局已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立案調查。
2日上午,益陽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透露,肇事者劉建林現年44歲,是一家生態旅遊公司的董事長。該案不只是交通肇事逃逸案,已上升為刑事案件。目前此案已由交警部門移交公安局刑偵部門。據益陽市赫山區公安局局長雷偉平介紹:“現在公安機關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據益陽市交警支隊支隊長蔡衞紅介紹,事故車輛湘AN2598於2006年7月20日在長沙登記,年檢合格,駕駛人劉建林持有駕照。經查詢,湘AN2598違章14次,其中11次是電子警察抓拍,3次是民警現場執法。14次違章行為包括超速、闖紅燈、逆行、佔道、亂停等。
另據益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三大隊介紹,血樣檢測顯示,劉建林血液的酒精含量為47毫克,符合酒後駕車的標準。益陽市交警支隊支隊長蔡衞紅説:“47毫克的含量只能説明他中午吃飯喝了酒,但並沒有達到醉駕標準(80毫克),一般這種狀態下,人的思維還是比較清醒的。”
據益陽市衞生局副局長湯冬華介紹,事故中的14名傷者中,除63歲的張新彩因重型顱腦外傷暫未脱離生命危險外,其餘均無大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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