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案民事部分一審宣判 肖傳國被判賠500元
作者:李禾
■“方舟子遇襲案”追蹤
本報訊 (記者王麗娜)方舟子、方玄昌遇襲一案,“打人教授”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肖傳國終審獲刑5個半月(本報曾多次報道),該案的民事索賠部分於昨天上午也有了一審結果。石景山法院一審宣判,肖傳國、戴建湘等人連帶賠償方舟子誤工費500元,賠償方玄昌醫療費、營養費2174.54元。
方舟子、方玄昌與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肖傳國的多年恩怨,終以二方被打暫時“告一段落”。昨天上午,繼刑事判決後,石景山法院對民事索賠部分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肖傳國等人給方舟子、方玄昌造成的合理經濟損失,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方舟子在案發後先後8次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誤工事實客觀存在,但因其未提交相應的證據證明誤工損失費,法院酌予考慮為500元。法院判決肖傳國等人賠償方玄昌醫療費、營養費2174.54元。方玄昌索賠的精神損失部分未獲法院支持。
宣判後,方舟子即在微博上寫道,“賠償我500元是什麼意思?讓我請客用的?”方舟子對本報記者表示,“賠償500元,這有點搞笑”。方舟子説,他的醫療費不多,且沒有留票據,因此未主張賠償。誤工損失是基於兩個專欄沒寫,提起附帶民事索賠是為了能參與到訴訟中瞭解案情,並不在乎賠多少,“但法院按一天62.5元計算,這個標準太低,是按農民工的標準”。昨天晚上,記者聯繫方玄昌時,他尚未看到判決內容,但他表示,“判多少已不再重要,刑事判決已經那麼輕了”。二方的代理律師彭劍表示,他將和二方商量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肖傳國的代理律師高子程説,肖傳國曾對民事索賠部分表態,“法院判多少賠多少”。
■案情回放
肖傳國因對方舟子、方玄昌等人在互聯網和其他媒體上質疑其學術成果不滿,接受了其遠方親戚戴建湘找人毆打二方的提議。後戴建湘找到許立春,許立春又糾集他人伺機毆打。今年6月24日,許立春等人持鐵管毆打方玄昌,致其頭皮裂傷等,經鑑定為輕微傷。8月29日下午,許立春等人在方舟子所住小區附近,持鐵管、鐵錘毆打方舟子,致其腰骶部皮膚挫傷。肖傳國等人被抓獲後,二方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方舟子向肖傳國等人索賠誤工損失4000元。方玄昌索賠醫療費等10萬餘元,其中精神損失費10萬。
■相關新聞
方玄昌等6人獲得記者援助金
本報訊 (記者孫乾)近日,首都記者援助項目公佈了第二批受援記者名單,方玄昌、王克勤等6名記者獲得援助金,同時項目聘請律師專為記者維權。
首都記者援助項目自今年9月啓動。日前,《財經》雜誌記者方玄昌、《中國經濟時報》調查報道部主任王克勤等6名因調查採訪致使身體、生活遭受損害的記者,接受了首都記者援助項目的第二批援助。
據瞭解,記者援助項目包括援助金每人5000元。此外,中國產業報協會聘請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副教授、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作為協會的法律顧問,專門指導首都記者援助項目,為需要法律援助的記者提供法律指導和幫助。
責任編輯:李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