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醫務人員誇大病情不合理用藥將被問責
中新網衡水11月12日電 (崔志平 孟憲紅 潘景香)河北省衡水市衞生部門今日透露,該市醫務人員凡具有故意誇大患者病情,對患者過度檢查、過度治療、不合理用藥,延長疾病治療時間,增加患者負擔的行為將被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近日,衡水市紀委、市監察局、市衞生局聯合制定出台《關於對醫療機構損害羣眾利益若干行為的問責辦法(試行)》,明確提出了對公辦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行為的問責規定,為患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了可靠依據。
《問責辦法》除對公辦醫療機構及主要負責人的問責行為予以界定外,更明確了對醫務人員直接責任人及相關負責人的問責行為,其中包括:不負責任,擅離職守,延誤急、危、重症患者的醫療救治的;收受患者及家屬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貴重禮品的;故意誇大患者病情,對患者過度檢查、過度治療、不合理用藥,延長疾病治療時間,增加患者負擔的;無視患者的隱私權、知情權、選擇權,泄露患者隱私,或未經患者及其家屬同意,進行實驗性臨牀醫療的;服務態度差,對患者及家屬冷、橫、硬、推,造成不良影響的;其他損害患者利益的行為。
《問責辦法》稱,根據損害患者利益行為的情節輕重、損害後果和影響大小,對醫療機構的問責分為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停業整頓三種,對相關責任人採取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職檢查、責令辭職或免職等四種方式予以問責。對損害羣眾利益行為情節嚴重,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