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授稱騰訊公開信不厚道 違背合同法原則
“3Q”大戰中,你的利益受損了嗎?
法學教授:騰訊那封信“不厚道”
本報訊360和QQ的恩怨雖然暫時告一段落,但是在這場網絡鏖戰中,尤其是QQ那封致網民的信發佈後,不少網友憤然而起,一紙訴狀將騰訊告了。
昨天在浙江圖書館舉辦的一場法律大講堂中,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法律系主任、中國民法與經濟法研究會理事吳勇敏教授認為,騰訊沒有給用户留出合理的準備時間,就單方面強行終止服務,是違背合同法原則的。
有人提出了異議——大多數QQ是免費使用的,人家騰訊想怎麼着就怎麼着,而且之前也簽過一個“同意或不同意”的協議,在《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這份協議中,騰訊公司並沒有給自己設定提供QQ軟件服務的期限,而是在4.2條規定了為保障公司業務發展和調整的自主權,騰訊擁有隨時自行修改或中斷軟件授權而不需要通知用户的權利,如有必要,修改或中斷會以通知形式公佈於騰訊網站重要頁面上。
不過,吳勇敏認為,即使在免費服務的情況下,用户基於對服務合同的信賴,長期使用並在此基礎上形成的諸多利益,理應受到騰訊的尊重和保護,騰訊有權解除合同,但在解除之前,有義務提前通知用户,並給用户留出合理的準備時間,以避免給用户造成損失。因此,騰訊關於“騰訊擁有隨時自行修改或中斷軟件授權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權利”的條款是違背合同法原則的。如果有些用户QQ軟件是有償購買的,那騰訊單方宣佈停止使用肯定是構成違約,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報記者 婁煒棟
本報通訊員 任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