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貨輪在沖繩失事存四大疑點 知情人稱或系人禍所致
作者:贺超
“南遠鑽石號”沉沒已經5天,20名失蹤人員生死未卜。日本海上保安廳官員昨日對新華社記者説,為尋找日前在沖繩以南海域沉沒貨船上的20名中國船員,日方將延長搜索行動的時間,並擴大搜索範圍。此外,南京遠洋相關人員昨日也已到達獲救船員接受治療的石垣島,參與處理善後事宜。
在搜救工作進行的同時,無論是在南京焦急等待消息的家屬,還是每個關心此事的人,都希望知道釀成事故的真正原因。昨天,有知情人士向快報透露,導致“南遠鑽石號”沉沒的原因,很可能是船上所裝的鎳礦石含水量超標,產生對貨輪而言非常危險的“自由液麪”。他同時表示,除了對這個事先的防範措施存疑外,“南遠鑽石號”出險後,後方的指揮調度可能存在嚴重偏差,這也使前方救援錯失良機,使得損失擴大到現在這種無法挽回的地步。
該人士還透露,出事貨船上幾乎所有船員都是被集體替換上這艘並不熟悉的貨輪,在沒有多少磨合的情況下就出航,這也不符合常規。另據瞭解,事發當天中午,船長曾經向南京遠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遠洋)發出信息,稱船體傾斜。記者就此向南京遠洋求證,對方沒有否認當天中午有聯繫,但否認收到預警信號。爆料者稱,這些疑點表明,沉船原因除了天氣因素外,還可能存在人為因素。面對這些質疑,南京遠洋相關人員簡單回覆了三個字:“不存在。”並拒絕進一步做出解釋。
□快報記者 常毅 見習記者 馬薇薇
危險鎳礦石含水量是否超標?
安全值為33%,知情人士估計這批礦石遠不止這個數
這位知情人士表示,貨輪傾覆有幾種常見原因,如惡劣天氣、觸礁等天災。但根據他對南京遠洋內部的瞭解,以及綜合“南遠鑽石號”傾覆後各方傳來的可靠消息,認為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貨物含水量超標,產生了一種業內稱為“自由液麪”的現象。
在南遠公司主頁上的“知識庫”中,2009年11月4日發佈的《大風浪中船舶的安全操作》一文中出現了類似名詞,“貨艙內貨物移動,加重船舶傾斜;自由液麪影響加大會使其穩性(GM)值下降,嚴重時可導致船舶傾覆的危險”。
“所謂自由液麪,就是與空氣接觸的液麪。”業內專家解釋,船體發生顛簸而導致船身傾斜時,在物理上存在着“反力矩”,“貨物如果捆紮牢固,船體向左側傾斜的話,貨物會而產生向右側的扶正力矩”,而海水的浮力也會產生浮力力矩,左邊推,右邊壓,會將船體自動扶正。而如果貨物是散裝的,那麼在船體的傾斜過程中,貨物的扶正力矩會因為貨物的變形、移位、坍塌而消失。
因為含水量比較高,船上所裝的鎳礦石在海運上稱為“危險礦”,特別是印尼地區雨水豐富,鎳礦石的含水量基本都在30%以上,“也就是説5萬噸的鎳礦石,約有1.5萬噸的水”。這些泥巴狀的鎳礦石露天擺放時,如果碰上下雨等濕度較高的天氣,含水量會更高。
對於國際海運航線而言,含水量較高的鎳礦石在長時間的顛簸中,上下層鎳礦石相互摩擦,下層會漸漸夯實,水分會往上滲,形成“自由液麪”,對於貨物而言,就像是增加了潤滑劑。“本來礦石堆放成寶塔型,相對穩固,但一旦有了這些‘潤滑劑’,就不穩定了。”
這種情況下,如果船遇到風浪發生傾斜,貨物會在“自由液麪”的作用下,向船傾斜的同一方向移位、坍塌,船也就無法恢復平衡,可能會越加傾斜。“就好比是在一本書上放一把米,書往一邊傾斜,米會跟着坍塌,而很難回位,導致船體失衡。”一旦船體由於風浪發生傾斜,“‘漂浮’在‘自由液麪’上方的散裝鎳礦石,會像泥石流一樣衝向貨艙傾斜方,加重傾斜角度,導致傾斜的船體迅速傾覆”。而5萬多噸的鎳礦石發生坍塌,其情形“就像山體滑坡”。
鎳礦運輸對氣候條件要求較高,遇到大風大浪,船舶搖晃,易在貨物表面形成液狀泥漿,產生“自由液麪”。一旦遭遇惡劣天氣,發生船難的幾率就會大大增加。惡劣天氣可能是沉船一大誘因,而“自由液麪”的產生,則可能是重要原因。而避免產生“自由液麪”,是貨輪在裝載貨物時必須考慮的。專家表示,在裝卸貨物時會採取多種措施,以限制貨物含水量,固定貨物,並在裝卸完成後進行嚴格檢驗。
“這種情況可以避免。”這位知情人士表示,一般鎳礦石等金銅礦(即金屬礦)的含水量應該嚴格限制在33%以下,否則會產生危險。在公司的日常管理中,要對船員進行嚴格培訓,讓他們必須瞭解貨物的性能,特別是礦石的含水量,一旦發現含水量超標,就要拒絕裝卸。據瞭解,與南京遠洋同屬一個集團管理的兩江海運公司,曾因貨物含水量高,裝上船後又卸貨,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但將安全放在第一位是必要的。”
在裝載過程中,一般會採取幾種措施降低風險。一是壓艙,即用壓路機將貨物壓實,避免其運載過程中發生移動;二是平艙,將貨物平鋪開,不要堆成小山狀;三是撒膠,裝一層貨物,鋪一層膠,讓礦石固定,但這種成本相對較高。
裝貨完成後,啓航之前,要對含水量進行檢驗,分官方檢測和自檢。這位知情人士稱,一般來説船員自測更重要。“方法很土,但很實用,先稱一些礦石的重量,然後放在微波爐裏烘乾,再重新稱重,中間的重量差就是水分。
這種辦法其實很有效,可測出這批礦石的含水量,有經驗的人都會這麼做。”
專家表示,鎳礦石含水量的安全臨界值約為33%,印尼官方檢測的數據為31%不到,但他估計,失事貨船上的鎳礦石實際含水量遠遠超過這一比例。“如果公司的管理到位,礦石含水量過高的情況就不會存在。”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常規下,在裝載過程中、啓航前,船上需將礦的含水量即時監控,並形成日誌,在留存的同時彙報給南京總部。總部協助船長做出判斷,將可能的風險控制在最小範圍內。而“南遠鑽石號”是否記載了這批貨物的含水量,其數值多少,遇難者家屬和公眾有權得知。如果南京遠洋有足夠證據證明這批礦石的含水量在安全值以內,就應該公佈詳細證據。
“船現在沉在了4千米深的太平洋海底,其含水量成了謎,但南京遠洋公司應當掌握這一數值,是否存在不宜航行的風險,他們最清楚,”知情人士説。
南京遠洋公司網站信息顯示,去年12月8日,“南遠鑽石號”抵達美國新奧爾良港錨地,這是該輪出廠營運後的第一個航次。12月9日,船舶完成入口手續和裝貨檢查。10日,3名PSCO(港口國監督檢查官)檢查官檢查了相關的船舶證書、船員證書,並進行應急消防設備、棄船等演練。船員們圓滿地完成了各項檢查和演練,受到了檢查官的充分肯定。最終,檢查官完成了本次PSC/ISPS檢查,給船舶簽發了無缺陷報告。
此次事件發生後,南京遠洋也表示,“南遠鑽石號”去年才下水,美國、非洲等全球航線都跑過,從未出現過任何不正常跡象,船況良好。在這次出事前,“南遠鑽石號”至少三次跑過這條航線,均安然無恙。
“從印尼到江蘇的連雲港,選擇沖繩海域,屬於比較安全的經濟航線”。另外一位專家也表示,由於該處海域屬於“順流”,因此在航行費用方面節省了許多,並且該處海域天氣、航線條件比較良好,礁石很少。這種情況下,礦石含水量超標導致“自由液麪”出現,最終發生沉船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為什麼沒收到預警信號?
如果真沒有預警,説明管理有問題
在知情人士看來,發現貨船出現問題後,如果相應措施到位,悲劇也可以避免。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事發當天凌晨三四點鐘時,船長曾向公司報告船體傾斜。接到消息後,公司該做的是召集公司高層人員及專家,成立評估小組,立即拿出應對預案:分析原因,考慮到最嚴重的後果,並採取相應措施,“但前提是,公司到底是要最大程度上減少人員傷亡損失,還是一味強調搶救財產?”
“公司有沒有應急預案?有沒有采取相應措施?”他認為,儘管事發後南京遠洋表示採取了應急預案,並向周圍海域求救,但這其中的細節外界並不知曉。事實上,在船出現傾斜直到傾覆的幾個小時裏,船員們未能完成自救,從而發生如此大的人員損失。
對於南京遠洋所稱的“沒有收到預警信號”,這位人士深表懷疑。據瞭解,如果沒有收到信號,應該屬於“非正常情況”。因為,這樣的遠洋貨輪通常配有兩套報警系統,一套叫“DSC”短信報警系統,船員可以通過這個系統將遇險情況、失事地點等發射到岸上;另一套叫“示位標”自動報警系統,是裝在駕駛台外面的,一旦船舶沉沒,該裝置就會自動掉到海中,並自動發出報警信號。也就是説,即便遇到突發險情,船員無法發出報警,船舶自帶的自動報警系統也應該可以發出報警。“這幾個小時的時間裏,如果真的沒有發出預警信號,那説明該公司對船員的培訓和管理有問題。”
是否錯過了最佳棄船時機?
為何傾斜20度才棄船,而不是安全的15度
“公司和船長能採取的最核心的措施,應該是保證船員的安全。”據知情人士介紹,船上實行的是三班制,在崗位上的工作船員必須穿上救生衣,而出現危險,非在崗的船員得知通知後,都應安排到救生艇所在甲板集合,隨時做好釋放救生艇的準備。
“但從報道上看,船員還沒來得及穿上救生衣,船就出事。”並且根據相關部門調查,船在傾覆前,已經放下了救生筏,但筏內是空的。由此可見,在船體傾斜的中午直至傾覆時的下午,4個小時之內的時間裏,都沒有安排好船員做好“棄船準備”。“這是不應該的。”
“應急措施根本不到位,據獲救船員説,船長在船傾斜20度才宣佈棄船,而一般達到15度就該時刻做好棄船準備,如果傾斜在此基礎上哪怕略有增加,就得果斷棄船。”他認為,公司應當經常組織船員訓練教育,比如棄船演練、突發事故演練、標準穿救生衣演練等,之後認真總結評估,找出不足。“如果訓練到位,這樣的情況也許就能避免。”他認為,如果船員不是因為極力挽救貨船而耽誤了自救時間,那麼,這種情況的出現,還是跟公司的日常管理存在很大關係。
而據之前媒體的報道,南京遠洋稱是當晚7點與船失去聯繫,那麼公司是在何時向相關部門報告的?
“應該在失去聯繫後立即報告。”這位知情人士説,海上出現險情,即使沒有最終認定,也應該馬上彙報,這樣才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以及財產損失。而不是反覆核實,瞭解到確有險情後再彙報處理。“這樣已經沒有意義,因為最佳救援時機可能會因此錯過。”他説,如果海事部門及時得到報告,將會與船隻所在的海域及時聯繫,他們都有熱線,是世界範圍內聯網的,馬上可以協調進行救援。
關鍵的是,對方可以聯繫事發海域附近的船舶參與救援。“海上的規則是,附近船舶接到警報後,可以靠近出事船附近,我們叫‘伴航’,一船間隔500到800米左右,密集觀察事發船隻的情況,隨即做好救人的準備,因為船肯定是救不了的,這個比官方救援的優勢在於及時、有效。”
這位知情人士質疑,在事件整個過程中,公司的處理反應似乎都比較慢。船舶公司一般都有安全體系,出事後,向哪些部門報告,何時報告都有嚴格規定,“失去聯繫,第一時間就要向當地海事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