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中國研修生相殘案被告或有望脱罪
作者:李禾
環球時報駐日本特約記者李鵬報道,據“日本新華僑報網”消息,2009年,日本北海道函館森町曾發生過一起中國研修生鄭軍殺害同為中國研修生的宋方並棄屍的案件。兇手鄭軍在案發後不久便被北海道警方逮捕。經過近一年的偵訊,嫌疑人鄭軍有可能因證據不足而被無罪釋放。
據日本《每日新聞》消息,日本北海道函館地方法院將於2010年11月24日,對殺害自己同胞宋方(被害時28歲)並藏匿屍體一案中的被告鄭軍進行審判。目前預計審判將持續12天——這也是自北海道實行陪審員審判制度以來持續時間最長的一次開庭。
據參與調查此案的警方人員透露,本案目前尚缺乏人證和物證,而且被告方又提出了無罪主張,很可能會給法庭判決造成困難。預計法院將於12月13日宣判。
2009年10月1日,在日本北海道渡島管區的一家水產加工公司工作的中國研修實習生宋方下午下班後前往超市時對同行的同事説:“我要到公園和鄭軍見面,把向他借的錢還給他。”此後,宋方的同事就再也沒有見到她。10月2日,宋方所在水產公司向森警察署報警。10月3日,下午5點25分左右,努力尋找宋方的日本和中國的同事在森町公園內發現了一個十分可疑的小土堆,便立即打電話通知警方。警方趕到現場挖開土堆,發現裏面掩埋着宋方的屍體!經法醫鑑定,宋方是被人卡住脖子後窒息死亡的。10月21日,日本北海道森警察署以涉嫌殺人棄屍的罪名,逮捕了宋方最後見到的中國研修生鄭軍。鄭軍於2008年8月與宋方同時作為研修生來到日本。宋方生前曾經向鄭軍借過30萬日元。
起訴後,檢方人員再次對現場進行了搜查,找到了留有鄭軍唾液的煙蒂,根據這個煙蒂和宋方出事前説的最後一句話“我去把欠鄭軍的錢還給他”判定,鄭軍有罪。
但當檢方對鄭軍提出起訴後,鄭軍也轉變態度,否認罪行。鄭軍對辯護律師説,如果當時不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的話,媒體上的接二連三的報道就會給工廠產生不良的影響,因此就冒認了罪行。北海道警察本部雖然找到多項物證,但經過鑑定都無法明確兇手就是鄭軍,所以,辯護律師提出了“鄭軍無罪”的主張。
甲南大學法科大學院教授渡邊修針對此案對記者表示:“鄭軍的案件即使對於再專業的法官,也是一個難題。檢察官是依據被告翻案前的口供提起起訴的,受此影響,陪審團是否還會信任檢方提供的證據便成了疑問。所以,只剩下了現有的證據,也就是鄭軍翻供之後的相關證據,供法官在審判時進行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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