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橫濱法院作出審判員制度下首例死刑判決
作者:李禾
環球網記者王歡報道,據日本共同社11月16日消息,因殺害2名男性後碎屍並棄屍,被控搶劫殺人等9項罪名的池田容之(32歲)16日在日本橫濱地方法院接受宣判。法庭認定其罪行“殘忍無人性。不得不處以極刑”。這是審判員制度實施以來的首個死刑判例。
據報道,審判長在宣判後罕見地作出訓誡稱:“死刑是重大結論,作為法院建議被告提起上訴。”池田則向審判員等鞠了一躬表示感謝,並向旁聽席低頭致歉。
在宣佈判決理由時,審判長提到了池田將求饒的被害者用電鋸生生斬首等殘忍手段,稱“被害者所受的肉體痛苦已超出了想像”。
辯護律師以池田因涉毒案被捕後主動交代了殺害2人為由,希望能使其免於死刑。對於律師的主張,法庭以“自首的效果並不大,不可過於高估”為由予以駁回,並表示“雖然被告表達了道歉和反省之意,但也只不過是終於恢復了人性而已”。
此案的審判員由男女各3人組成,6人對起訴內容沒有異議,焦點集中在如何量刑。
據判決書記載,池田與他人合謀於去年6月在日本千葉縣船橋市的一家賓館中將東京歌舞伎町的麻將店老闆(28歲)及一名男性公司職員(36歲)殺害,分屍後棄屍於在橫濱海中及山梨縣山中,奪取了約1300萬日元。
責任編輯:李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