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亞原市長助理涉嫌受賄1400萬受審
南海網11月15日消息 (南海網記者楊振東)11月15日,原三亞市規劃局局長曾清泉涉嫌受賄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當檢方指控其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400萬元,且還有人民幣580餘萬元不能説明合法來源時,帶着眼鏡的曾清泉站在被告席上,低頭不語。法院當庭沒有作出判決。
據介紹,曾清泉,男,46歲,四川省安嶽縣人,中共黨員。歷任三亞市規劃局建設科科長、副局長、局長,三亞市政府市長助理、三亞市海棠灣管委會主任(正處級)。中共三亞市第五屆市委委員,三亞市第五屆人大代表。
幫忙轉讓土地收1000萬元成立“公司”
據檢方指控稱,2005年,重慶某公司決定轉讓其公司位於三亞市昇昌園管區約348畝(231736.88平方米)土地,由該公司總經理魏某某負責此事。魏便請被告人曾清泉幫忙,並承諾可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5%支付中介佣金,曾表示同意。
2005年的3、4月份,某物資集團有限公司欲在三亞投資建項目,派人找曾清泉瞭解三亞市規劃情況,曾清泉在向該公司介紹三亞市規劃情況時,將重慶某公司要轉讓的土地推薦給某物資集團有限公司。之後,曾還帶該公司總經理韓某某考察了該土地,介紹買賣雙方情況。2006年9月26日,重慶某公司以股權轉讓的方式將該土地轉讓給某物資集團有限公司,合同價格2.6億元。
事後,魏某某依先前承諾,與曾清泉商定以成立公司的形式將1000萬元人民幣送給曾。後以魏某某妻弟張某某名義出資1000萬元人民幣,曾的妻子彭某出資50萬元人民幣,成立了海南某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但該公司成立後,未開展經營活動,公司的日常管理、財務等工作均由彭某負責,公司的全部印章、資料均由彭某保管和使用。期間,彭某將該公司的1000萬元人民幣用於認購新股。
幫人加快項目審批程序收受賄賂
檢方指控稱,2002年,時任三亞天澤公司總經理的胡某某為了儘快讓三亞市規劃局審批該公司某海韻度假公寓項目,請曾清泉幫忙,曾答應。同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胡某某在三亞市規劃局宿舍樓下,送給曾20萬元人民幣現金。之後,三亞市規劃局對該項目的報建作出審批意見。
2004年至2006年,胡某某請曾清泉幫忙辦理三亞某酒店二期項目的報建審批及竣工手續,曾答應。同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胡某某在曾清泉的車上送給曾20萬元人民幣現金。之後,三亞市規劃局對該項目的報建作出審批意見。2006年的某天,胡某某在某餐廳包廂內,又送給曾20萬元人民幣現金。之後,三亞市規劃局給該項目頒發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005年初,胡某某為儘快通過某濱海花園項目的報建審批,請曾幫忙,且承諾送給其30萬元人民幣。但該手續一直未予辦理。同年9、10月間,胡某某在曾的車上又再送給曾50萬元人民幣現金。曾清泉將該錢隨後又借給曾某某使用。之後,三亞市規劃局對該項目報建作出了審批意見。
2006年下半年,胡某某為儘快通過某花園項目的報建審批,請曾幫忙加快辦理此事,並承諾送給曾50萬元人民幣。胡某某加上在某濱海花園項目中承諾送給曾的30萬元人民幣,寫了一張80萬元人民幣的借條給曾。之後,三亞市規劃局對該項目的報建作出了審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