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安康市17人因農田被毀阻撓工程建設遭示眾
陝西漢濱“掛牌公處”事件調查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王羣|陝西安康報道
11月2日,陝西省安康市漢濱區委、區政府召開公開處理大會,17名阻撓重點工程建設的人員被掛牌公處。其中,因為索要被毀農田賠償款未果進而聚眾堵路的該區關家鄉磨河村9名村民以“涉嫌妨害公務罪被立案偵察,並依法刑事拘留”。
掛牌公開處理?究竟被處理人員犯有何等重罪?一時間公眾譁然。有網友還爆料稱“現場如批鬥大會”,甚至附近學校的小學生也被要求“組織觀看”。
11月5日-7日,《中國經濟週刊》記者來到安康,對此事展開調查。
“不給賠償款,就堵到給為止”
湖北十堰至甘肅天水高速(下稱“十天高速”),連接湖北、陝西、甘肅三省,總里程約750公里。其陝西境內段橫穿白河、漢濱等11個縣區,總里程約480公里。
7月18日、7月24日,陝西安康市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建設中的十天高速的漢濱區關家鄉磨河村高架橋段爆發山洪災害,洪水夾雜着來自該高架橋建設工地的數噸廢渣從0.5公里左右的上游河道傾瀉而下,將磨河村位於河道下游的11畝水、旱田覆蓋、毀壞。
事後,涉及這11畝地的村民找到負責該工程段建設的“十天高速公路A-CD46標項目部”(下稱“46標項目部”)尋求賠償事宜,由於雙方數次協商未能達成一致賠償標準,村民們便將高架橋一側的村道封堵,致使施工材料無法運進工地,以此促進賠償款儘快到位。
據磨河村村支書王信平介紹,10月11日,在數位村民再次堵路催賠的情況下,46標項目部的工程部部長潘康寧給村民寫下了《承諾書》。由王信平提供的《承諾書》複印件上寫到:因“7·18”洪水沖毀農田補償費用,於2010年9月1日前未兑付,我部承諾於2010年10月30日前務必將農田補償款兑付至村民手中。如若按期無法兑付,後果自負。村長將於2010年11月1日堵路,經理部所有後果(原文)。
在賠償未到的情況下,10月30日下午,磨河村數位村民開始封堵46標工地用於運輸材料的村道,致使所有施工車輛無法通行。 據十天高速安康漢濱區協調辦辦事員萬行軍介紹,村民們在涉地賠償的幾位村民的帶領下,大約30多人“搭起帳篷、拉上電燈”從30日下午一直堵到31日清晨,“致使幾十輛車無法通行”。
“這些村民的目的很明確,不給賠償款,就堵到給為止。”46標項目部副總經理李娟平告訴記者,“當時我們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籌措了15萬元準備賠付,但因為還沒有就賠償標準達成一致,所以沒有給予兑付。至於我們潘部長所寫的《承諾書》實屬無奈,我們總得有個擬訂協議、爭取時間、籌措資金的過程吧!”
而磨河村村支書王信平則告訴記者,10月31日早上,在村民繼續堵路的情況下,十天高速安康東管理段的一位領導要視察工地,因為無法通行,遂報了警。隨後出警的張灘派出所8名幹警與堵路的村民發生了衝突。
由漢濱區委宣傳部提供的漢濱區公安局《關於漢濱區社會治安突出問題嚴打整治工作的情況通報》中,關於王信坤、王治存等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妨害公務一案的簡要情況中寫道:“……10月31日上午10時,在疏通道路時,突然遭到王信坤等人襲擊,致3名民警受傷……王信坤等人阻攔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施工,公然襲警,暴力抗法……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之規定,經漢濱公安分局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王信坤等9人立案偵察並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