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判越南籍漁民監禁 網友曝涉事地點在中國南海
作者:李禾
環球網記者譚利婭11月17日報道,據馬來西亞媒體消息,馬來西亞當局日前判處8名越南籍漁民監禁,原因是指控這8人非法入境捕魚。但有環球網網友曝料指出,越南漁民當時闖入的其實是中國南海的專屬經濟區,因此這起事件中馬來西亞當局與越南漁民雙方均屬於“違法者”。
據馬來西亞《聯合日報》11月16日報道,曾在本月早些時候因“非法入境”被馬來西亞海事執法局逮捕的8名越南漁民當天上庭接受審訊並表示認罪。當地法庭判處8人不同期限的監禁。
據報道,法庭判決被抓的越南船長鬚繳納罰款50萬令吉(約合106萬元人民幣)或以5個月監禁取代,而7名船員則須各罰款7萬令吉或以4個月監禁取代罰款。這些人由於繳納不出罰金,最終被判處監禁。
報道稱,8名被告是根據該國1985年的漁業法令第15(1)(a)條文,控訴罪名成立。控狀指出,被告們的漁船是在11月月6日早上7時許,被馬來西亞海事執法局船隻在瓜拉巴南對外107海里外的水域進行非法捕漁活動。
環球網網友黃勝友在其博客中指出,馬來西亞報道中所指的“瓜拉巴南107海里”的位置位於曾母暗沙和南康暗沙之間的海域,完全進入中國南海九段線海疆轄內。因此,事件中當事方全是違法者:越南漁民當時是非法進入中國南海專屬經濟區內非法捕撈作業;馬來西亞海事執法局當時是非法在我專屬經濟區內抓捕行動。
(黃勝友博文:http://blog.huanqiu.com/?uid-222428-action-viewspace-itemid-162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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