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達加斯加對新憲法開始全民公投 力求擺脱危機
新華網塔那那利佛11月17日電(記者雷鳴)馬達加斯加過渡權力機構17日開始對修改後的新憲法進行全民公投,力求早日擺脱持續近兩年的政治危機。
據塔那那利佛市著名法學家拉布納裏沃介紹,新憲法草案是在馬第三共和國憲法基礎上修訂的,內容由原來的160組條款增加到168組,其中23組被修改。新憲法草案對總統職責進行了重大修訂,同時增設新的司法監督、司法理事會、維護民主和法制國家高層理事會等機構,對高級官員濫用職權、腐敗等進行監督。
新憲法草案把總統候選人的年齡從40週歲降低到35週歲;總統任期5年,由原來的可以連任三屆縮短為兩屆。草案把新總統就職後一年內不得無故解散國民議會延長為兩年期限。草案規定實行政教分離,作為國家最高領導人的總統不能兼任宗教領袖。
新憲法草案還專門增加了一組關於總統選舉的條款,規定總統如果參加下屆總統選舉,應當在選舉日60天前辭職,由參議長代行總統職務,如果參議長也是總統候選人,就由政府內閣集體行使總統職權。
馬達加斯加政治危機始於2008年12月,當時擔任塔那那利佛市長的拉喬利納因時任總統拉瓦盧馬納納強行關閉其電台和電視,而發起大規模示威活動,引發政治危機和社會動亂。2009年3月,拉瓦盧馬納納被迫辭職,流亡海外。拉喬利納開始掌權,就任過渡政府總統。
在國際社會的調停下,馬達加斯加四大政治派別曾於2009年8月和11月簽訂馬普托協議和亞的斯亞貝巴補充文件,以儘快解決馬政治危機。由於各派在權力分配問題上分歧太大,拉喬利納後來拒絕與其他各派合作,單方面決定修改憲法,舉行全民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