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欲啓動“對華防務磋商” 共同應對中日突發事件
環球網記者王歡報道,日本媒體最新消息稱,美日兩國計劃在年內就防務工作進行磋商,欲使對華防務“具體化”。
日本共同社11月16日報道稱,據熟悉美日關係的消息人士16日透露,美日兩國政府決定在2010年年內啓動磋商工作,使日本發生“突發事件”時的防務合作具體化,並可能修訂1997年制定的《日美防衞合作新指針》。
報道還稱,中日撞船事件、中國加強在南海的軍事活動等,讓美日兩國政府認為有必要採取措施深化同盟關係。
日本首相菅直人和美國總統奧巴馬13日在橫濱舉行的會談中同意根據這一方針,在明年春季菅直人訪美時發表新的有關深化美日同盟的聯合聲明。兩國政府還有意修改2005年達成的“共同戰略目標”。
報道還稱,相關磋商工作將在美日雙方的外交和防務部門的局長級官員間進行。如果磋商工作進展順利,將有可能推動美日同盟關係的深化,併成為《美日安保條約》體系的“轉折點”。但另一方面,美日“共同應對”的前提條件是駐日美軍整編取得進展,其中為核心問題的美軍普天間機場搬遷問題前景仍不明朗,因此具體的磋商恐怕不會很順利。
共同社的報道援引該消息人士的話稱,受9月中日撞船事件及其後中方強硬態度的影響,奧巴馬政府內“對華強硬論”高漲,這推動了一直停滯不前的有關深化美日同盟的磋商。此外在南海主權爭端、俄羅斯總統視察南千島羣島(日稱“北方四島”)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美日安保條約》第5條規定的美國對日防衞義務是兩國“共同應對的根據”。1997年制定的《美日防衞合作新指針》也規定共同應對是“美日防務合作的核心”。然而日方並未單獨實施過包括政治決策在內的模擬演練,所以美日之間“能發揮作用的具體作戰措施實際上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