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明確答覆長跑採集學生指紋無法律依據
本報訊(記者朱建華)教育部推行的冬季“指紋打卡”長跑活動,本月12日在12個省市的百餘所高校全面啓動。公安部昨日稱,其他部門是否可以採集公民指紋,沒有查到法律依據。
按照要求,此次大學生長跑須先在指定網站“鷹網”實名註冊,然後再到學校內採集指紋,以後每次長跑開始和結束時都需要通過“指紋打卡”的方式現場進行驗證。
據組委會上月25日發佈的簡報信息,有112所高校參加了此次活動,36萬餘名學生完成了系統註冊。簡報稱,湖北省的設備安裝與學生報名註冊工作,“在本次活動中的效率最高”。
針對高校學生對此次採集指紋引發的安全擔心一事,本報記者上月29日以普通公民身份,就指紋採集相關事宜,通過網上留言系統向公安部提出具體諮詢。
公安部昨日答覆,根據規定,公安機關在偵查活動中可以採集、管理公民指紋,並有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對於其他部門可否採集公民指紋,我們沒有查到相關規定”。
據悉,2007年11月9日頒佈的《公安機關指紋信息工作規定》明確,指紋信息工作的任務是,“為偵查破案、打擊犯罪提供證據,為社會治安管理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確有一些重要單位利用指紋技術驗證人員身份”,對於長跑採集指紋,公安部稱:“學校應有嚴格制度加以規範管理,學生也可以向校方提出保密要求,並在活動結束時當面銷燬。”
“鷹網”此前因未取得網站ICP證號,其合法性受到質疑。經查詢,“鷹網”15日取得的ICP證號“粵備10070547號”,與提供“指紋打卡”設備的深圳燊訊公司網站ICP證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