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陳致中招妓 “獨派”:又不是白嫖!
作者:范凌志
陳致中和黃睿靚昨天在判決出爐後竟然還繼續繞街拜票
環球網11月17日消息,陳致中控告《壹週刊》“不實報道”並求償兩百萬元(新台幣,下同),高雄地方法院16日判決出爐,法官洪能超根據陳致中持有召妓男0953手機門號、又不願提供住家人文首璽監視畫面、放棄4次出庭説明機會等理由,認定召妓與事實相符,並當庭直指陳致中召妓屬實,駁回他對《壹週刊》提出的告訴。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對於判決結果,陳致中、黃睿靚夫妻十指緊扣痛批法官“粗魯、司法判決離譜、是政治判決”;陳致中説自己是候選人,因選務繁忙無法出庭,但有以書面説明,法官沒有參考對他有利證據,判決明顯“草率偏頗”,將提出上訴。
昨天上午9點半判決出爐,雙方無人到場聆聽宣判。法官洪能超表示,陳致中是公眾人物,雖然週刊報道他召妓會侵害名譽,但報道應受新聞自由保護,被告已做到合理查證,認為報道驚爆陳致中召妓一事與事實相符。
此前,《壹週刊》報道陳致中召妓新聞,他於7月26日對壹傳媒、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編輯徐文正及記者陳肅瑜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告訴,除求償兩百萬,還要其在《中國時報》等四大報登報道歉。
洪能超當庭説明認定陳致中召妓理由,主要是陳致中使用0958門號的手機序號,與召妓男使用0953門號的手機序號,從今年二至七月,有28次交互使用紀錄,其中4次0953曾使用0958這支手機,顯然兩支門號均由同一人使用。
比對基地台位置,手機動靜態位置,從今年三月到七月期間,兩支手機所在基地台位置也相同,不論是在新興區、左營區、鼓山區,甚至兩門號曾同在台北同一個基地台,也曾同時出現在台南新營、後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