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租借”醫保卡牟利近百萬 目標退休參保人
東方網記者唐漪薇,通訊員曹小航、張芳11月17日消息:被告人餘家羣、宋子龍等人租用他人醫保卡,以為患者“代配藥”為名,騙取大量藥品後販賣,造成鉅額醫保基金流失。日前,上海市檢察二分院依法對這6起醫保卡詐騙案件的10名被告人集中提起公訴。這批案件共涉及醫保卡200餘張,涉案總金額超過400萬元。
職業“租借”醫保卡目標退休參保人
宋子龍,27歲,安徽人,1999年初中輟學後在家務工,2004年與妻子胡豔結婚,此後一直在安徽老家經營窗簾生意。餘家羣是宋子龍的岳母,10多年前和丈夫胡德銀來到上海,老兩口剛開始以收廢品、家電為生,後來,看到別人從事拉卡收藥“生意”可以賺錢。從2005年開始,夫妻倆也向上海本地參保人回收藥品及租借醫保卡配藥,做起了這門“生意”。2008年底,胡德銀因肝癌去世,為了照顧母親餘家羣,女兒胡豔和女婿宋子龍先後來到上海打工。因為岳父生病欠下了很多債,一家人生活需要開銷,又沒有其它經濟來源,所以宋子龍也學着做起了拉卡收藥這個行當。
自2009年上半年起,餘家羣、宋子龍與胡豔等人在上海國和路吉買盛超市門口掛了一塊“拉卡收藥”的牌子,開始租借上海人的醫保卡,同時回收藥品。看到宋子龍等人來收藥,一些退休老人就把自己家裏吃不完的藥品拿出來賣。因為岳父母以前就在這裏收過藥,很多人都認識餘家羣,生意還不錯。看到宋子龍等人不僅收藥還收卡,一些老人因為身體健康等方面的原因,自己不方便去醫院買藥,就拿醫保卡讓宋子龍等人去醫院代配藥,除了自己需要吃的,多餘的就賣給宋,換取部分藥錢以貼補家用。還有一些人把自己的醫保卡長期租借給宋子龍、餘家羣使用,收取一定的租借費。胡豔負責將收來的醫保卡和販藥的錢進行登記。宋子龍等人除了向老人租借醫保卡外,還會尋求參保人家屬、社區棋牌室的經營者幫忙,大量租借社區老人的醫保卡。醫保卡來源主要是退休人員,因為他們到醫院配藥的自付費用比較低,一般僅需要支付藥品價格的10%-30%,而“大頭”部分由醫保基金承擔。
因騙受害反行騙非法牟利近百萬
租借給餘家羣等人醫保卡的沈莉娥,是上海某紡織廠的退休職工,2006年借錢給別人炒股,不料卻被騙了10多萬元,多年來的積蓄被騙光,生活相當拮据。當她看到租借醫保卡有利可圖,就為宋子龍、餘家羣等人介紹大量參保人,成為中介人,從中分得蠅頭小利。她向參保人吹噓自己可以幫他們賺錢,先是租借了許多親戚及朋友的醫保卡,後來還要親戚朋友介紹其他人,然後她再把這些醫保卡給餘家羣等人收取租借費。平均每月租借一張卡,餘家羣等人給沈莉娥350元左右,沈莉娥再分給參保人300元,沈從中賺取其中的差價50元左右。至案發,沈莉娥共租借參保人的醫保卡約50餘張,騙取藥品近100萬元。沈莉娥原是“代為炒股”詐騙案的受害人,因為不甘心自己的心血被騙,想租卡做中介從中撈一把作補償。日前,沈莉娥因犯罪情節嚴重以詐騙罪被追訴。
宋子龍等人拿着租借來的醫保卡到醫院配藥,將每張醫保卡都掛號,一張可以掛3-4個科室。醫生有時會問宋子龍與患者的關係,以及為什麼患者自己不來配藥等問題。宋子龍等人就向醫生謊稱自己是醫保卡持有人的家屬或鄰居,患者來不了,自己來為病人代配藥。醫生就根據記錄的病情和以前的配方開具處方,宋子龍拿到處方後到藥房刷卡、付費、取藥,整個騙購過程就完成了。
據宋子龍交代,他們每週去醫院2-3次,每次攜帶4-5個人的醫保卡,每張卡掛4-5個門診科室,涉及內科、普外科、骨科等,主要配置治療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關節炎等比較好賣的藥品,如諾和靈、嗎丁啉等。每次配藥都很小心,因為醫保監管部門對每張卡的配藥金額不得超過一定金額,超量配藥醫保卡就會被鎖定,所以宋子龍他們每次控制配標準金額以下的藥品,一個月下來平均配3萬多元的藥品。他們按照醫院開出的藥品發票金額的50%折算出金額,再扣除自己支付的掛號費、自付費用,剩餘的付給醫保卡持卡人,然後按藥品全價的60%-65%賣給藥販子,賺取其中的差價,大約可以獲利10%-15%。他們與藥販子每隔半個月到20天左右聯繫一次,一般約在某個地點收藥。每個月賣出的藥品金額為幾萬元,一個月賺1萬元左右。藥販子收藥時一般付現金,當場結清錢款,有時會轉賬到胡豔在楊浦區國和路工商銀行辦的銀行卡上。
冒用醫保屬詐騙助長黑市害健康
承辦檢察官説,在大街小巷時常可以看到像宋子龍、餘家羣這樣的小攤小販掛着“拉卡收藥”的牌子,他們大多是來自安徽、四川等地的外地人,租借上海本地人的醫保卡,代配藥後販賣。在較早的案例中,犯罪分子向本市參保人收購多餘的藥品,現在發展到大量租用他人的醫保卡實施詐騙。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均是以按次、按月付費或借款抵押等方式,通過大量租用並分散冒用他人醫保卡的方式作案,使醫保部門無法通過監控網絡數據庫發現這些醫保卡存在異常使用的情況。犯罪手段的轉型,讓打擊違法犯罪的醫保、公安等部門難以及時有效地採取應對措施。
冒用他人醫保卡、到醫院大量“代配藥”詐騙醫保基金的犯罪活動,已經對醫保制度的實施及藥品安全的監管帶來了重大危害和隱患。這批詐騙特點是:涉案金額大,最多可高達100餘萬元;犯罪呈現地方化甚至家族化傾向;老年人是犯罪分子的主要目標;涉案醫院中三級醫院較多。藥販子詐騙所得的藥品,經過轉賣,容易使假藥、劣藥和過期藥等流入市場,助長地下藥品市場的猖獗,對羣眾的健康產生不利影響。針對被批准逮捕的宋子龍等一批犯罪嫌疑人的詐騙案件,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於今年5月17日向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檢察建議書》,指出詐騙醫保基金案件頻繁發生,暴露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