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文反對辭退參與停運司機做法
人民時評:行業組織如何贏得尊重認同
各類行業協會和基層組織在面對底層從業人員時,應該設身處地為他們着想,而不是彰顯自身的權威和影響力。
據報道,日前深圳市出租汽車行業自律委員會辭退了46名出租車司機,且永久禁止其入行。理由是,這46人在不同地段和區域停運5小時,“給市民出行帶來諸多不便,損害了行業形象,並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
46名司機為什麼要停運呢?他們要求減免租金、發放油補,並抗議電動車、藍牌車等非法營運現象長期存在。報道説,這已是一個月來第六次停運。事件發生後,深圳市交通運輸委決定把出租車保證金從每車9萬元下調為每車5萬元。看來,主管部門對司機們反映的問題是有着清醒認識的。
令人不解的是,出租汽車行業自律委員會卻不依不饒。儘管在深圳這樣偌大的一個城市,四五十輛出租車停運5小時便造成“市民出行不便、損害行業形象”的説法似乎過於牽強,但委員會仍然施以重罰,令公眾譁然。
人們想知道,自律委員會一紙罰單剝奪46人從業權利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作為一個行業組織,委員會除了冷冰冰的“自律”之外,可曾認真聆聽過司機們的呼聲,對淨化運營環境作過認真考察並施以良策?它敢不敢仗義執言,代表廣大司機同出租車公司就租金問題“討價還價”?司機們的要求究竟觸動了誰的敏感神經?又有着怎樣的利益博弈?
出租司機們的要求就算不盡合理,也總該有表達的權利。如果反映問題的渠道始終暢通,如果合理的利益訴求得到圓滿的回應,這些平日裏早出晚歸甚至夜以繼日拉活兒的司機們,應當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以“斷糧”等極端方式去引起管理者關注。行業組織對此又怎能如此無動於衷?
在我國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利益主體多元化、利益表達常態化已經成為一種不可否認的社會現實。表達訴求是一種合理的公共需求。面對利益羣體間的博弈,相關管理部門和行業組織要做的,就是滿足這種需求——在公平的原則下,通過法律、政策、制度等有效手段,搭建起有效的談判溝通渠道和表達意見平台,令社會和諧、穩定。
各類行業協會和基層組織在面對底層從業人員時,應該設身處地為他們着想。暢之所言,急之所需,千方百計、設身處地為他們辦好事、辦實事,而不是為了彰顯自身的權威和影響力,一味地通過“堵”與“罰”,使簡單糾紛複雜化、個體衝突羣體化。惟此,才能真正發揮作用、贏得尊重,並促進行業的和諧健康發展。
作者 曲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