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應召女“妮可”會陳致中 台檢方找到林姓馬伕
作者:李柏涛
高雄檢方表示,陳致中使用的疑似召妓的手機黃睿靚也用過。 圖片來源:台灣中視
環球網11月19日消息,國民黨“立委”邱毅控告陳致中妨害名譽案,高雄地檢署18日偵結,全案不起訴,但也因此找出陳致中召妓的重要證據,包括陳致中在高雄的豪宅“人文首璽”的停車場7月2日深夜的監視器畫面。此外,根據高雄警方在高雄明誠四路、美術東六街的監視錄像帶,檢方也找到載應召女郎“妮可”的林姓馬伕,他坦承當天載小姐到指定地點。
據台灣《今日新聞》的報道,陳致中7月2日返家後是否駕車外出召妓?高雄檢方認定他召妓的2個理由包括:比對手機門號與基地台關聯性的結果。陳辯稱當晚返家後未外出,但比對門禁刷卡和大樓監視器畫面,顯人與事實有出入。
高雄檢方調查發現,陳及家人共領8張卡片,刷卡紀錄顯示,陳使用編號為“2570622”卡片,在當晚11時許曾駕車出門,有停車場監視器錄像可證。他外出後,召妓男使用的“0953”門號密集出現7次通聯,最後一通23時58分59秒,推斷是與應召業者談妥交易的時間。
高雄檢方還調閲道路沿途監視器畫面,發現不明女子(即《壹週刊》報道的妮可)乘坐馬伕轎車(車號為E4-XX26)抵達指定地點後,改搭陳的凌志休旅車,時間點和錄音光盤交談內容吻合。
林姓馬伕坦承,7月3日凌晨,他確實搭載“妮可”到達該處地點,也指認了陳致中的休旅車,但召妓男從頭到尾沒下車,他無法確定是否為陳致中。看見《壹週刊》報道後,由於手機曾與應召業者及“0953”手機聯繫過,他擔心被檢警追查,已將手機SIM卡丟棄。高雄檢方目前已將他依妨害風化罪嫌函送,並將深入追查幕後應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