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亞運查出首例興奮劑事件 禁藥來源尚查(圖)

[過往戰績:2006年多哈亞運會73公斤級銅牌](https:///>點擊查看更多新聞圖片烏茲別克斯坦柔道選手穆米諾夫被剝奪銀牌小資料紹基爾-穆米諾夫性別:男國籍:烏茲別克斯坦出生:1983年2月17日身高:1.74米體重:80公斤<em data-scene=)
本報訊 (記者孫嘉暉、楊明 通訊員亞組宣)廣州亞運會第一例興奮劑檢測呈陽性的運動員“出爐”,他就是來自烏茲別克斯坦柔道隊的紹基爾·穆米諾夫,這位男子柔道81公斤級銀牌得主,在賽後的興奮劑檢測中尿樣呈陽性。昨天,亞奧理事會醫務委員會主席葉加森和亞奧理事會新聞媒體委員會主席蕭威利,在亞運城主新聞中心召開發佈會,正式對外公佈了對穆米諾夫的處罰決定。“取消其參賽資格,成績作廢,收回獎牌。”葉加森表示,至於後續的獎牌調整和禁賽處罰決定,將由亞奧理事會再行公佈。
禁藥來源尚待調查
昨天下午3時,廣州亞運會新聞中心緊急通知媒體召開發佈會,本屆亞運會爆出首例興奮劑醜聞,但並沒有公佈該隊員所屬代表團以及姓名。
下午5時30分,興奮劑檢測發佈會在主新聞中心召開,葉加森在聲明中稱,穆米諾夫的尿樣中被檢查出甲基己胺,這種藥物2009年被列入禁藥清單;隨後他宣讀了處罰決定:烏茲別克斯坦男子柔道81公斤級運動員穆米諾夫尿檢呈陽性,被剝奪了他此前取得的銀牌。
葉加森博士宣讀的聲明稱,在11月14日收集的穆米諾夫尿樣中查出甲基己胺,“上述檢測結果已經構成了興奮劑使用的違規行為,該運動員已經被取消了參賽資格,也被取消了參加以後亞運會比賽的資格,成績取消,獎牌已經被收回。”這也是本屆亞運會曝出的第一起興奮劑違規事件。
記者瞭解到,在14日下午5時進行的柔道男子81公斤級決賽中,穆米諾夫不敵韓國隊選手金宰範,最終名列第二。而日本隊的高松正裕和哈薩克斯坦隊選手波茲巴耶夫並列第3名。
葉加森博士並沒有公佈禁藥的來源:“只要在體液中發現(該物質),就已構成違規,我們可以確認的是不來自運動員村或是村裏提供的服務。”
高標準興奮劑檢測
葉加森表示,在亞運之前就制定了全面的計劃,機制涵蓋了整個亞運會期間,共將進行1500例檢測,“當然,檢測會有一個分佈計劃,在不同項目、場館進行,有權利在任何時刻對任何一個運動員進行檢測。”
葉加森表示,興奮劑檢測可以在比賽期間或者賽前和賽後進行,標準向奧運會看齊;不過,比例可能少於奧運會,因為檢測機構的資源有限。
據介紹,從11月6日至今共進行了750例檢測,其中包括700例尿檢和50例血檢。
至於如何進行收回獎牌的程序,將由競賽委員會決定。鑑於柔道比賽存在並列銅牌的情況,是否兩個第三名將直接收穫一枚銀牌,還是另行處理,都要經過競賽委員會的決定。
葉加森博士表示,亞奧理事會一直在致力增加(藥檢),廣州亞運會的藥檢次數比上屆亞運會多,但比北京奧運會少,不僅是數量的問題,也有項目分配等問題。對高風險項目進行相應的檢測。
專家解讀
甲基己胺去年才成“禁藥”
廣州亞組委興奮劑控制指揮中心執行主任李捷博士告訴記者,甲基己胺這種藥物並不常見,因此,直到2009年才被WADA列入禁藥清單,其功能就是讓運動員產生興奮,而且是隨即服用就可以快速起效。
由於此類興奮劑使用較少,因此,目前對其屬性、是否對身體有害以及代謝週期尚不太明確。
據瞭解,甲基己胺將於2011年被列入特種藥品清單,可以在特定情況下使用,是否處罰也將視情況而定。但這並不影響此次的處罰措施。
興奮劑檢測方法
在體育界,興奮劑檢測方法不外乎尿檢和血檢兩種,其中尿檢是最常用的方法。
尿檢
尿檢,就對運動員的尿液樣本進行化驗,由此判斷運動員是否使用興奮劑。由於人體服用或注射藥物後,這些藥物及其代謝產物在一定時間內或多或少地會出現在尿液中,通過對運動員的尿液作定量及定性的檢測工作,就能檢查出這些運動員是否使用過興奮劑。
尿檢的步驟通常是這樣的:當運動員接到藥物檢查的通知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檢查站接受檢查,檢查人員將採集到的尿樣分別裝入A、B兩個集尿瓶中。A瓶用作試驗,B瓶封存於專門的冰箱中待用。當工作人員查出A瓶為陽性時,將這一結果報告有關負責興奮劑監督委員會,再由它通知該運動員所屬的代表團,並要求運動員做出用藥説明。此外,檢測人員在有關方面監督下,開啓B瓶尿樣進行復查。
血檢
血檢,即血液檢查,就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和要求,從運動員身體中抽取一定量的血液,對其檢測和分析,然後依此判定運動員是否使用了興奮劑。 運動員只要使用了興奮劑,它就要和營養物質以及其他代謝物一起以血為載體送到體內各個器官、組織及細胞,只要對血液進行檢測,就能找到服用興奮劑的證據。有的違禁藥物目前難以在尿檢中查出,如縮氨酸、荷爾蒙及其同類產品像促紅細胞生長素(EPO)、人體生長激素(HGH)等,而血檢則能彌補這方面的不足。 (孫嘉暉)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