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地人有租房即可落户 享受居民同等待遇
連日來,成都出台的《關於全域成都城鄉統一户籍實現居民自由遷徙的意見》在引起成都市民高度關注的同時,也受到外地人的廣泛關注。“外地人落户能否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租住房屋是否也可遷移户口?”越來越多的外地羣眾向本報記者諮詢本次成都户籍改革的相關問題。帶着大家的疑問,記者聯繫到相關部門為關注成都户籍改革的讀者答疑解惑。
外地人入户 享成都居民同等待遇
針對讀者提出的問題,市統籌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户籍改革涉及的對象主要是擁有成都市户籍的居民和村民,意在實現全域成都範圍內的城鄉一元化和自由遷徙。對於外地人如何入户,目前成都市都有相應的政策,只要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入户,根據《意見》要求,市外人員入户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完善和落實市外人員到我市入户相關政策,凡是按照相關政策遷入落户的市外人員享受與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記者從市公安局户籍科獲悉,目前市外人口的落户政策參照成都市政府2008年12月5日下發的63號文件執行。根據這份文件,該羣體的落户條件分為購房、投資、經營、納税、暫住期滿及大企業引進人員入户等6類。
租住成套住房的 可以遷入户口
長期以來,户籍遷移更多呈現出由農村進入城鎮的單向性,而城鎮居民要到農村落户,則受到了諸多的政策限制,且實際居住地和户籍登記地不統一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市民周先生看到《意見》提出要建立户口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統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後,提出問題,想知道目前成都市農村人口進城租房是否可以落户。
記者將周先生的問題諮詢市公安局户籍科得到回覆:根據2008年出台的《成都市委市政府關於促進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向城鎮居民轉變的意見》,成都市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在城鎮租住成套私人合法產權住房的,經產權人同意,憑租房協議,可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遷入。
《意見》確定,隨人口自由流動,户籍也跟着自由遷徙,實現户口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的一致。城鄉居民憑合法固定住所證明進行户口登記,户口隨居住地變動而變動。記者從市公安局瞭解到,《意見》出台後,市公安局目前正在制定相關細則。本報記者鄭瑩瑩 李曉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