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陪審團制度實施後首判一未成年人死刑
作者:乌元春
環球網記者李亮報道,為完善司法審判體系,日本於去年5月引進了新的陪審制度。11月25日,日本一陪審團判處犯下雙重謀殺罪的一名未成年青少年絞刑,成為新制度實施以來日本的首例未成年人死刑。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11月26日文章報道,今年2月10日,這位未公佈姓名的被告年僅18歲零7個月。因女友要求分手,他萌生殺機,闖進位於宮城縣石卷市的少女家中,用牛刀殺害少女20歲的姐姐和18歲的友人,並將一名21歲的男性刺成重傷。11月,他按日本法律以犯案時的年齡受審,被6名陪審員及3位職業法官判處死刑。
文章稱,仙台地方法院審判長鈴木信行表示,雖然被告可能並不瞭解自己罪責重大,但由於他“重新做人”的可能性很低,且考慮到受害人家屬的心情,陪審團認為,年齡並非決定性因素,不構成免於死刑的理由。
文章還補充説,11月16日,32歲的池田容之因綁架和殺害兩名男子被日本橫濱法院判以極刑,是新陪審制上路後日本第一個死刑判決。而這位少年則是新陪審制下的第一未成年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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