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中院公審7·30爆炸案 劉贅衡接受審判
作者:曹颖
長晚集團滾動新聞11月26日訊(記者李廣軍通訊員王力夫胡淋偉)今日上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7·30”爆炸案,製造長沙芙蓉區國税局東屯渡税務分局大樓爆炸慘案,造成四死三重傷、多人輕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被告人劉贅衡接受法律的審判。被告人李孝、劉檢犯非法買賣爆炸物罪一同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贅衡因經營玻璃五金配件不善虧本,怪罪於長沙某裝飾五金批發部陳某某、某銀行湖南省分行原行長彭某某及其下屬。向彭等索賠未果,找到在國税東屯渡税務分局上班的彭某某之子彭濤,要求給予補償。在索賠無望情況下,劉遷怒於彭濤,遂產生採取爆炸方式炸死彭濤及該税務分局工作人員,造成嚴重社會影響,達到報復彭某某等人目的的念頭。
2009年10月,劉贅衡竄至湖南郴州永興縣,以買煤為幌子認識了劉檢,謊稱購買炸藥炸山建房,要劉檢幫其購買炸藥雷管,劉檢找到李孝,私自違規從李手中購得炸藥電雷管,再賣給劉贅衡。2010年6月,劉從廣州竄到長沙,在租住的芙蓉區荷花園社區民房內,自行組裝了炸藥裝置,並攜帶炸藥裝置多次到國税東屯渡分局,伺機實施爆炸未果。同年7月30日下午,劉再攜自制遙控炸藥裝置竄至國税東屯渡税務分局,趁工作人員開會之機,將炸藥放置在三樓會議室門外牆邊。當日下午16時39分許,劉遙控引爆炸藥,致被害人彭濤、羅某某兩人當場死亡,另兩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傷。劉引爆後趁亂逃離現場。8月8日,公安機關在廣西全州將劉贅衡抓獲。
鑑於該案案情重大,法庭審理後將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後,擇期宣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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