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應急避難場所數量未達標 要求10分鐘內走到
(北京)市規劃委昨日頒佈《北京市地震應急避難場所規劃標準》,本市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分為中心避難場所、固定避難場所和緊急避難場所3類。市規劃委在規劃標準中提出,社區級別的緊急避難場所至少要有1000平方米,市民步行5到10分鐘能夠到達。
數據顯示,目前,全市有9個區縣已開展了應急避難場所建設,主要依託公園、綠地、廣場、學校操場等設施。已建成應急避難場所32個,總面積501.94萬平方米,可容納人數156.6萬人。
新頒佈的應急避難場所規劃標準中,中心避難場所要求在人口超過100萬的新城地區設置,兼具緊急及固定避難場所的所有功能,屬於市級避難場所。而固定避難場所則要保障災民3天以上的長期避難,並具備一定生活保障及救援、指揮的場地,屬於地區級避難場所。緊急避難場所要保障災民3天內臨時避難並具備基本生活保障及救援、指揮的臨時性場所,便於疏散轉移,屬於社區級避難場所。
市規劃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儘可能在居住區、學校、大型公建等人羣聚集的地區多安排應急避難場所用地,使市民可就近及時疏散。
規定要求,根據各個區縣、新城現狀及規劃常住人口規模,按照災時常住人口中100%將進行臨時避難、30%將需要長期避難的標準,來測算其避難人口規模。在用地面積上,中心避難場所不能小於50公頃,固定避難場所面積不能低於10000平方米,緊急避難場所面積不低於2000平方米,用地資源較少的區縣也不能少於1000平方米。
市規劃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北京市城市發展規模,中心城現狀人口超過1000萬,需設置多處中心避難場所;順義、通州新城規劃人口約100萬,需各設置1處;其它新城規劃人口均少於100萬,根據規範要求不需要單獨設置,但考慮到行政管理的獨立性特點,建議每個新城設置1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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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避難場所數量遠未達標
市規劃委調研顯示,目前已開展建設的區縣有9個,已建成32個應急避難場所。這個數字意味着能疏散安置的人數還達不到十分之一,沒有達到市“十一五”減災規劃中要對應急避難場所擬建數量的要求。
目前全市人均可用地資源為9.57平方米,而原東城、原西城、原宣武及海淀、大興等區用地資源較少,人均可利用資源面積不足5平方米。 “避難場所的建設出現了嚴重的扎堆現象,多數集中在海淀、朝陽、宣武等,而其他老城區的太少了。”專家稱,各區縣的避難場所總面積和可容納總人數與所建避難場所數量不完全呈正比例關係。
專家介紹,目前已建設的避難場所設計及配套設施建設標準也不統一。沒有明確的應急設施和設備建設標準,功能不統一,很難建成合格規範的應急避難場所。(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