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校長稱學堂起火損失嚴重系評估標準不同
清華校長回應學堂起火調查報告
“損失嚴重”系評估標準不同
近日,北京市文物局對清華學堂修繕施工違法行為查處情況進行了階段性通報,通報稱清華大學未報維修方案,擅自開工,且施工單位沒有文物修繕資質,另據專家組評估,初步認定清華學堂損失嚴重。昨天,清華大學校長顧秉林在參加中國人民大學主辦的“高等學校文化素質教育開展十五週年紀念大會”上回應了此事。
針對文物局專家組給出的“損失嚴重”的評估結果,與當時清華大學對外公佈的“主體結構沒有受損”不符,顧秉林認為可能是評估標準的不同所致,“主體結構沒有受損”並非清華大學所説,而是當時消防局認定的。所以,估計不同單位有不同的評估標準,對於清華大學來説,就是做好以後的修繕工作,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顧秉林稱,學堂開工時,我們只是確定為加固文物,也將加固方案報給了文物局有關部門,但是在加固過程中發現學堂需要進行修繕,因此,方案還未及時上報文物局。另外,清華學堂的施工單位建工集團第三建築公司擁有加固文物的資質,所以最初並不存在違規。(記者 李佳) (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