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設定的行政許可精簡至88項以提高效率
本報訊(記者董長青)市民去深圳、珠海經濟特區,不必辦理邊境通行證;納税人辦理税務登記後領購普通發票,不再審核資格……市發改委日前透露,“十一五”期間,本市的審批事項大幅精簡,行政許可事項由2004年的1468項精簡調整到目前的810項,精簡幅度達到45%。其中,本市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由231項精簡到88項,取消143項,精簡幅度達到61.9%。
據悉,“十一五”期間,本市按照“加快、簡化、下放、取消、協調”的要求,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環節、下放審批權限,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設立了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政審批綜合服務大廳,推進投資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機制常態化。
審批權限下放也是本市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十一五”期間,本市啓動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海淀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按照權利法定、依法行政、便捷高效的原則,推進行政審批權限下放。目前已有12個市級部門17項審批事項的審批權限下放到海淀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