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就業歧視第一案原告上訴 濮存昕:他有工作權
作者:曹颖
中廣網北京11月2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天(29日),備受關注的艾滋病就業歧視第一案在上訴期即將屆滿的最後一日,原告小吳將通過代理律師鄭繼能向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艾滋病攜帶者究竟是否可以成為一名老師再次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在艾滋病就業歧視第一案於11月12日一審判決原告敗訴後,原告小吳今天終於交上訴狀、再次出發。小吳的代理律師之一李方平表示,一審中,雙方的爭議焦點是“HIV-1抗體陽性”的筆試、面試合格人員,是否可以做教師。這在一審判決書中也有明確的表現。但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因而他們選擇上訴。
代理律師李方平: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衞生部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小吳所從事的教學工作是會使艾滋病擴散的規定,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只有易使艾滋病擴散的工作,才是禁止准入的;第二點,法律沒有對他們所適用的法律依據進行合法性審查,目前安慶市教育局所適用的主要是公務員體檢標準試行,還有教師資格條例試行辦法,與後來通過修改的傳染病防治法、就業促進法以及艾滋病條例都是相沖突的,一審迴避了這一問題。
小吳和他的律師們冀望二審能夠撤消原先的判決,實現小吳的教師夢。
小吳:希望法院能夠尊重我們這些艾滋病人或艾滋攜帶者的權利,讓我們能夠繼續有勇氣活下去,我相信黨和政府會給力的!
同時,小吳還向記者表示,因為明天就是第23個“世界艾滋病日”,所以他現在已經草擬好了致艾滋病宣傳大使的公開信,希望他們就艾滋病毒感染者能不能當教師做一個公開的回應。
為此,記者昨晚採訪了艾滋病宣傳大使濮存昕和周濤,濮存昕態度堅定回應説:艾滋病感染者有權利工作。
濮存昕:本身我是一個艾滋病宣傳員,在這件事上,我的態度就是,支持任何一名艾滋病感染者享受就業權和生存權,在沒有傳播危險的空間中,社會的各個工作單位,艾滋病感染者都是有權利工作的,沒有權利辭退。
他特別指出,艾滋病感染者的維權現在剛剛開始被社會關注,值得推廣。
濮存昕:勇敢地請律師,這是前幾年都沒有的事情,我願意參與這種事情,然後引起大家的關注,並和大家一起討論,這是一個很好的策動,將來可以帶着我的調查研究,我做政協提案,如果艾滋病防治法需要法律條款的增補,另外對教育部門的明確下文,我們是不是可以做一點嘗試。
而周濤則給出瞭如下回應。
周濤:作為我個人來説,我覺得這個病沒有那麼可怕,因為它的傳染途徑非常的獨特,只有血液、性和母嬰傳播,所以它並不是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傳染上的。其實只要不是一些極特殊的行業,一般性的行業,哪怕是一些感染者,也應該有他們工作的權利和機會。
雖然有了艾滋病宣傳大使的支持,小吳的上訴仍然引起了很多家長的擔心,究竟怎樣做才能既不傷害艾滋病攜帶者,又讓家長們放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