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批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範性文件12月起實施
作者:贺超
新華網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陳菲)12月1日起,中國一批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範性文件實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國家賠償法的決定12月1日起施行。國家賠償法根據這一決定作了相應修改。修正後的國家賠償法將精神損害納入國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不屬於國家賠償範圍”的類似賠償決定表述將成為歷史。
修正後的法律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國務院日前發佈通知,決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制度。這是中國統一內外資企業税制的又一重要舉措,也意味着中國內外資企業税制的全面統一。
根據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適用國務院1985年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税暫行條例》和1986年發佈的《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1985年及1986年以來國務院及國務院財税主管部門發佈的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税和教育費附加的法規、規章、政策同時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
為適應政府採購代理市場發展的需要、規範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財政部日前修訂通過《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修訂後的辦法提高了申請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的註冊資本要求,明確了對代理機構專職人員規模的要求,還改進了對代理機構專職人員素質的要求。修訂後的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按照政府採購管理權限,對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執行政府採購法律、法規的情況,包括採購範圍、採購方式、採購程序、代理業績以及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建立不良行為公告制度。
此外,最新修訂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對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等做出了一系列新規定。其中規定,不得將未滿七週歲的未成年人長時間留置家中、不得安排未滿十二週歲的未成年人在機動車副駕駛位置乘坐。
《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將全部存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户,保證預售資金優先用於工程建設,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收存商品房預售資金。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規定,凡是涉及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或有關人口、環境、資源等領域的重大措施,都應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並由省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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