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學生控告美國政府 稱機場裸體安檢違反憲法修正案
作者:李禾
環球網記者朱盈庫12月2日報道,哈佛大學法學院的兩名學生向波士頓的美國聯邦法院控告美國政府,理由是,政府實施的機場“裸體掃描”和“深度拍身檢查”。
據美國彭博社2日報道,哈佛大學法學院2012屆的學生Jeffrey Redfern(27歲)和Anant Pradhan(23歲)在11月29日呈交的上訴書中説,美國機場採用的安檢措施是“霸王條款”,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
這兩名學生表示自己經常在波士頓洛根國際機場稱作飛機,稱機場用“深度拍身檢查”措施對乘客進行強制性安檢,這不符合憲法。他們要求取消這些做法,但“不能附帶因故暫停或其他理由”。“深度拍身檢查”,指安檢人員用手指、而非手背接觸被檢查者的隱私部位,以確定後者沒有攜帶違禁物品。
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表示,美國政府在全國至少70個機場安裝了超過400台掃描儀,旨在通過這些掃描儀檢查出乘客衣服裏可能藏的非金屬武器。去年近50台這樣的掃描儀被投入使用。
機場安檢人員通過這些掃描儀能看到乘客的裸體。不願被掃描的乘客則需要安檢員“深度拍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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