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
作者:李禾
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就《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答記者問
編者按: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提出了加快推進學前教育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記者就學前教育“國十條”發佈的背景與意義、主要政策要點以及如何貫徹落實等採訪了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
1.問:現在社會上都在熱議學前教育“國十條”,請您談談“國十條”出台的背景和意義。
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學前教育事業有了很大發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從整體上看,學前教育仍然是各級各類教育中的薄弱環節,集中表現在資源短缺,投入不足,“入園難”、“入園貴”問題突出,人民羣眾意見較多,必須努力解決這些問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教育的發展目標,這是國家在2000年基本普及義務教育之後,為實現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而做出的又一重大決策。中央、國務院領導多次批示,要求把積極發展學前教育、着力解決“入園難”作為貫徹落實《規劃綱要》的突破口和緊迫任務,充分體現了新時期新階段黨和國家對推動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高度重視。
“國十條”立足當前,兼顧長遠,是積極發展學前教育、着力破解“入園難”的動員令,必將對全社會提高學前教育重要性的認識,促進億萬兒童健康成長,保障和改善民生,發揮極為重要的推動作用。
2. 請您談談對今後發展學前教育應遵循的原則是什麼?
答:“國十條”把學前教育擺在國計民生的重要位置,突出強調了它的教育屬性和社會公益屬性,明確指出,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因此,發展學前教育,必須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構建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必須堅持政府主導,落實政府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必須堅持改革創新,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必須堅持因地制宜,一切從實際出發;必須堅持科學育兒,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
3.《規劃綱要》提出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請您具體談談怎樣大力發展公辦園。
答:“國十條”把“大力發展公辦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作為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的重要舉措。基於目前公辦學前教育資源嚴重不足的現狀,文件提出加大政府投入,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等方式擴大公辦資源:一是在公辦資源短缺的城鄉地區,要新建一批公辦園;二是利用中小學佈局調整的富餘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優先改建幼兒園;三是鼓勵優質公辦幼兒園通過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的方式擴大公辦資源;四是制定優惠政策,支持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
4.《規劃綱要》提出要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請您談談扶持民辦園的具體規定。
答:發展學前教育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各級政府要在大力發展公辦園的同時,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辦園,為家長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選擇空間。文件突出強調了鼓勵和扶持民辦園的幾點措施:一是要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税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二是創新支持方式,積極扶持民辦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園。提出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三是公辦民辦一視同仁,進一步強調了民辦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園具有同等地位。
5.關於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加強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是解決城鎮“入園難”的關鍵。文件着重強調了四點。一是補建。沒有配套幼兒園的城鎮小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二是同步建。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小區建設“三同步”,即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建設用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三是強制建。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四是建後統籌使用。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證面向小區適齡兒童提供方便就近的普惠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