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為獲低價油行賄國企高管173萬獲緩刑
本報訊 (記者邱偉)為獲得充足便宜的油脂產品,張家港保税區格雷特貿易有限公司老闆郭石向中糧集團油脂部油脂產品銷售部總經理常顯富行賄173萬餘元。今天上午,東城法院以單位行賄罪一審判處郭石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現年41歲的郭石在張家港、武漢等地經營着4家企業,其中兩家都與中糧集團有貿易關係,主要經營的就是中糧集團具有壟斷優勢的油脂業務。每年春節,市場對油脂的需求量達到頂峯,很多正牌經銷商都無法拿到油,而郭石的公司卻能獲得油脂3000餘萬噸,且進價每噸比市場價還要便宜100元至200元。
這一切,都是中糧集團油脂部油脂產品銷售部總經理常顯富從中運作的結果。2007年春節前夕,常顯富自稱買房有50多萬元的缺口,郭石便“借”給他53.9萬元,他的妻子李某拿這筆錢用來炒股。此後,郭石在上海又主動給常顯富“上供”70多萬元。2008年春節前,常顯富在張家港一家酒店再次收下郭石的50萬元。
2009年8月18日,郭石在其住處被東城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幹警抓獲。次日,常顯富主動向中糧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實。常顯富還供認,他為安徽三元油脂有限公司、上海嘉億德油脂有限公司、江蘇海悦實業有限公司提供過低價且充足的油脂產品,並收受這些公司給予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6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