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將在全國先行先試新核貧機制 面臨三大考驗
“十二五”期間須破解的幫困新課題:如何幫助那些因大病重病、子女就學或突發事件造成的“支出型貧困”家庭?
上海將在全國先行先試新核貧機制
近年來在城市經濟高速運行中,出現了一批因大病重病、子女就學或各種突發事件等造成的新的城市貧困人羣。政府幫困機制如何跟上?記者昨天(3日)下午從市民政局獲悉,民政部和上海市政府此前已簽署合作協議,“十二五”期間,上海將在全國先行先試“新型核貧機制”,對因“剛性支出”過大造成的貧困家庭,將改變以往單一的以“收入”為核定標準的做法,探索以“支出”為導向且更為精準和有效的新型核貧幫困機制。
與低保並行
1993年本市開始建立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標準為每人每月450元;藉助“就業收入豁免”“救助漸退”等配套政策,本市城鎮低保人數已從2003年峯值時的53萬降到了目前約36萬。
不過近年有一些收入高於低保線的居民因種種不可預測的“剛性支出”而變成新貧一族,若論“收入”,他們可能是中低收入羣體,無法納入低保體系接受社會救助,僅能作為臨時救助、慈善救助或社區綜合幫扶對象。
“新的核貧機制把‘剛性支出’作為救助標準,這意味着城市新貧困人羣將進入政府救助視野。”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負責人陳躍斌介紹,要強調的是新型核貧機制將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與“低保制度”並行不悖。
三大題待解
新型核貧機制要成為較完善的公共政策,有3大問題需要突破。首先是“如何發現”。出現“支出型貧困”個體,如何快知、快報、快助?是對“新機制”救助效率的一大考驗。
其次是“評估體系”。假如市民因大病重病致貧,那麼哪些必用藥在救助範圍內需要明確。陳躍斌説,評估體系要評估的是哪些支出算“剛性”的,如何折算;相對收入,支出的可變性更大,這對評估的操作性要求不低。
第三是“核查系統”。目前本市建立的居民家庭收入比對系統,在低保申請、經適房申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今後類似比對系統需提供配套核查。
看來要根本緩解“收入型貧困”或“支出型貧困”,仍需政府在就業、保險、救助和慈善方面“四環聯動”,靠疊加效應共同托起保障的“底”。(姚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