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瀘西煤礦爆炸槍擊案主要犯罪事實查明
新華網雲南頻道12月4日電(記者 李懷巖)據云南省瀘西縣政府新聞辦公室通報,歷經10余天的艱苦工作,因煤礦資源開採糾紛引發的瀘西煤礦爆炸槍擊案刑事案件主要違法犯罪事實已經查明。
據介紹,案發前,王建福及小松地煤礦電工王飛雲等人在得知鄭春雲要聚眾到礦山滋事後,預先在煤礦二號井口附近埋設炸藥、準備槍支,蓄意實施違法犯罪行為。11月18日上午9時許,鄭春雲邀約120餘人,分乘20餘輛汽車,攜帶管制刀具、鋼管、木棒等到小松地煤礦尋找王建福。當鄭春雲一夥來到小松地煤礦二號井口處時,事先在此等候的王飛雲引爆炸藥,隨後用槍支對鄭春雲等人開槍射擊。
案件致9人死亡,其中7名死者身上有槍傷,48人受傷系爆炸傷。經查,爆炸物系開採煤礦使用的硝銨乳化炸藥,引爆方式為電雷管引爆。根據王飛雲交待和現場指認,公安機關已提取獵槍1支,彈膛內有一發獵槍彈,小口徑步槍1支。公安機關正在全力追查涉案槍彈來源。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瀘西縣三級公安機關分別抽調了精幹力量全力投入了煤礦爆炸槍擊案的查處、偵破工作。
爆炸槍擊案件發生後,雲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孟蘇鐵親赴瀘西,全面瞭解案件查處、偵破工作情況,並對如何做好善後工作和儘快偵破案件作出明確指示。雲南省公安廳還派出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王建中趕赴瀘西督導該案的查處、偵破工作。
案發後,檢察機關即提前介入該案。至目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王建福、王飛雲、王永林、鄭春雲、李六生、王吳永已經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對其他涉案嫌疑人員正在依法進行審查。
另據瀘西縣公安局介紹,公安機關在對該案偵查過程中發現,王建福、鄭春雲等主要犯罪嫌疑人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正在依法進行查處。公安機關發佈通告稱,請掌握上述人員涉嫌違法犯罪事實的廣大人民羣眾積極向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將採取有效措施依法保障檢舉揭發人員的合法權益。
瀘西縣新聞辦介紹,目前,瀘西縣委、縣政府在全縣範圍內全面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整治工作,重點開展礦產資源糾紛矛盾排查化解、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整頓及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整治工作。瀘西縣公安局也按照紅河州公安局的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大治爆緝槍工作力度,加強社會治安管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