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為獲低價油脂行賄國企銷售經理173萬獲緩刑
中新社北京12月3日電 (記者 於立霄)為獲得充足便宜的油脂產品,張家港保税區格雷特貿易有限公司老闆郭石向中糧集團前銷售部總經理常顯富行賄173萬餘元。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3日以單位行賄罪一審判處郭石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現年41歲的郭石在張家港、武漢等地經營着4家企業,其中兩家都與中糧集團有貿易關係,主要經營的是中糧集團具有壟斷優勢的油脂業務。
檢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間,郭石負責經營張家港保税區格雷特貿易有限公司、張家港保税區坤博貿易有限公司等企業。為幫助這些公司牟取不正當利益,郭石多次給予中糧集團油脂部油脂產品銷售部原總經理、中國糧油控股有限公司油脂部油脂產品銷售部原總經理常顯富賄賂款共計173.9萬元,涉嫌單位行賄罪。
在郭石奉上的173萬餘元賄款中,有53.9萬元的錢款是常顯富主動索要的,常顯富用這筆“借款”用於買房。據介紹,2007年春節前夕,常顯富自稱買房有50多萬元的缺口,郭石便“借”給他53.9萬元。此後,郭石在上海又主動給常顯富“上供”70多萬元。2008年春節前,常顯富在張家港一家酒店再次收下郭石的50萬元。
檢方證據顯示,常顯富收錢後給了郭石的公司諸多便利。在常顯富的運作下,郭某的公司從中糧進貨,每噸比市場價便宜100元到200元。
據悉,今年8月,受賄的常顯富已在法院受審,被控受賄240萬元。常顯富還供認,他為安徽三元油脂有限公司、上海嘉億德油脂有限公司、江蘇海悦實業有限公司提供過低價且充足的油脂產品,並收受這些公司給予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67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