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已婚華裔策劃假婚禮娶前女友被識破
作者:宋妍
中新網12月4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華裔已婚男子和前女友愛火重燃,之後還在女友父親催婚下向妻子提出離婚,但妻子不肯,結果他竟自導自演一出結婚戲來“打發”女友一家。
37歲的黃建成(人名譯音)找人假扮太平紳士,同時偽造結婚證書、安排結婚宣誓儀式和傳統婚禮。他的算盤打得響,但最終還是被“岳父”揭穿,並因犯下進行假結婚宣誓儀式及假婚禮、偽造結婚證書、教唆他人進行非法宣誓儀式等罪名被控上法庭。被告日前認罪時聲稱要對妻子負責,也不想令女友為難,才出此下策,妻子和女友事後已經原諒他。
妻子女友為他求情
被告的妻子和女友也寫信為他求情,其妻在信中形容被告是好男人,無意傷害任何人;女友則説被告因為一個“愛”字而付出沉重代價,不是罪犯。卓永昌法官判被告坐牢一個月和罰款8000元,法官説,他接受被告妻子和女友的求情,但本案沒有特殊之處,且被告偽造政府機構發出的結婚證書等行為涉及欺騙,因此不能判處象徵性刑罰。
被告和妻子潘玉金(34歲)於2004年12月9日結婚,現在還是夫妻。他和女友譚瑋芬(30歲)在1998年認識,當年譚瑋芬18歲,還是學生,兩人的交往遭譚瑋芬父親譚明文反對,最後分手。2006年間,被告重新追求譚瑋芬,譚瑋芬當時並不知被告是有婦之夫,兩人交往兩年,譚明文催促他們結婚。被告清楚不能與譚瑋芬結婚,但又不想結束兩人的關係,決定安排假結婚宣誓儀式。
被告找同事艾納卡丹(52歲)幫忙,聲稱與妻子關係觸礁,要跟譚瑋芬結婚。他要艾納卡丹假扮太平紳士,主持宣誓儀式,答應給他紅包。與此同時,被告偽造結婚證書,他把和妻子的結婚證書掃描進電腦,然後篡改名字、日期及宣誓儀式地點,再把結婚證書打印出來。
結婚宣誓儀式於2008年12月27日在松俱樂部舉行,譚瑋芬的父母和兄弟,以及親戚朋友出席儀式,證婚人是譚瑋芬的父母。一切就像真的一樣,一對新人交換戒指、宣讀誓言,新人和證婚人在結婚證書上簽名,最後艾納卡丹宣佈他們為“夫妻”。儀式結束後,被告給艾納卡丹150元紅包。去年6月14日,被告在酒店舉行傳統婚禮。過了一些日子,譚明文開始懷疑被告。他向婚姻註冊局查詢,結果發現沒有女兒和被告的結婚記錄,但卻發現被告和一名潘姓女子已結婚。譚明文向婚姻註冊局舉報,事件過後交由警方調查。
假太平紳士已被控
婚姻註冊局記錄顯示,艾納卡丹非授權人士,不能主持婚姻宣誓儀式。他已被控上法庭,案件本月10日進行審前會議。被告面對四項控狀,包括可被判坐牢最長7年的進行假婚禮及假結婚宣誓儀式,牴觸刑事法典;以及偽造結婚證書及教唆他人進行非法宣誓儀式,牴觸婦女憲章。
律師為他求情説,被告是在和女友分手後認識妻子,被告只有O水準程度,妻子擁有大學學位。婚後兩年,兩人之間出現問題,被告幾次提出離婚,妻子表示仍然愛他,不想離婚。後來,被告跟女友舊情復熾,交往一段日子後,女友父親催他們結婚。被告多次向女友暗示他已婚,但女友當作不知道。
被告深愛女友,為了不讓她為難,作出讓步,但他不想傷害妻子,在重重精神壓力下,他決定安排假結婚宣誓儀式和進行假婚禮。
律師將被告妻子和女友的求情信呈堂,兩人表示原諒被告。被告妻子在信中自責,她寫道:“……被告是好男人,沒強迫我離婚……當初若答應離婚,事情不會演變成這個地步。”被告女友則在信中説:“……這些日子來,我感覺悲傷,胸口有如被千斤重的鐵壓住……他是我生命中唯一依靠,想到他可能會坐牢,讓我無法承受……”
律師説,被告沒想過傷害任何人,只想讓每個人高興。他要對妻子負責,也想讓心愛的女人高興,孝順女友的父親,為了搞“結婚”,他花費近一萬元。被告從沒想到那麼做是犯法的,如今後悔萬分。(侯啓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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