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11·28”醫療糾紛事件續:副院長被停職
中新網蘇州12月6日電(記者周建琳)記者從張家港市有關部門獲悉,張家港“11·28”醫療糾紛事件有了最新進展:該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邵建政、兒科主任謝秋已被暫停職務,當事醫生吳豔、藥師繆潔暫停醫療執業,監察部門已介入調查。
11月28日晚,5歲患兒夏臣森在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輸液治療過程中出現腹痛等症狀,在搶救過程中死亡。5日上午9時許,一些羣眾聚集到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舉行祭奠患兒活動,部分人員出現過激行為,對醫院就醫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目前,醫患糾紛已處置,該院就醫秩序基本恢復正常。
記者瞭解到,醫療糾紛發生後,當地迅速成立“11·28”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對值班醫生、值班護士等18名當事人進行調查。同時,啓動行政調查程序,組織專家就診療和搶救過程進行調查。
經調查,專家組認為:急診接診醫師擬診基本正確、治療符合規範,醫院搶救及時。在治療搶救過程中,醫院存在的缺陷為,鹽酸甲氧氯普胺和碳酸氫鈉應當要避免配伍(配伍是醫療專業名詞: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藥性特點,有選擇地將兩味以上藥物配合同用),但目前未見該配伍引起患者死亡報道;由於患兒病情變化急驟,病程短暫,醫院對患兒出現的病情突然變化認識不足。
對患兒的死亡原因,專家組認為可能為過敏性休克、暴發性心肌炎或病毒性腦炎。但患兒死亡後未做屍檢,封存的剩餘液體未做檢測,無法最終確定死亡原因,醫院存在的缺陷與患兒死亡之間的因果關係也無法判定。專家組建議進行屍檢和藥檢,並根據檢測結果委託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行政調查認為,兒科急診值班醫生、急診藥房發藥人員未落實查對制度,沒有及時發現糾正;事件發生後,醫院與患兒家屬溝通不夠主動、深入、到位。
張家港市副市長楊芳表示,張家港市委、市政府和衞生行政部門對醫療糾紛的態度十分明確,只要醫療機構在診療過程中存在失誤和失職行為,一定會一查到底、嚴肅追究。目前,當地監察部門已經介入調查,下一步,將在進一步調查的基礎上,分清責任,依法、依規、依紀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將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