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到底怎麼關? 台當局:不宜服刑可在家休養
作者:李柏涛
資料圖:面對司法的懲罰,吳淑珍回應稱,“我的生命,自己決定!”她還説,自己活了60歲已經夠本兒了。 圖片來源:台灣中視
環球網12月9日消息,“吳淑珍到底關不關,怎麼關?”台灣“五都”選舉過後,扁家再次成為台灣媒體的頭條和島內各方爭議的焦點。在陳水扁三審定讞發監服刑後,疾病纏身的扁妻吳淑珍該如何服刑成了台灣內部的話題中心。既要考慮社會公平正義的體現,又要照顧到吳淑珍脆弱的身體,台司法當局又一次捧了一個“燙手山芋”。但最新的消息報道,台當局法務部門負責人證實,如果吳淑珍確實不適合服刑,“可在家裏休養”。
台灣《聯合晚報》的報道説,台“法務部長”曾勇夫上午首度證實,若吳淑珍經評估不適合發監執行,將送往相當的處所休養,“包含其住家”。但他也強調,休養期間不算服刑,並不能折抵刑期。至於究竟吳淑珍是否發監,高雄地檢署仍在調閲相關數據進行評估。
曾勇夫是在台立法機構接受質詢時表達上述立場的,在“立委”林鴻池質詢時,曾勇夫説,台“法務部”會尊重法律規定及專家評估報告兩項原則,待培德醫院與中國醫藥大學合作的醫師羣專業評估,分析可或不可入監,人情義理應也含在評估意見中。
對林鴻池的質詢,若最後評估的結果連培德病監都不適合,吳淑珍是否可保外就醫、或在家服刑?曾勇夫表示,法律上並沒有這個用語,若評估不適合在監獄執行,培德病監拒絕吳入監執行,檢察官應該將吳淑珍送到醫院或其他相當的處所,“涵蓋她的住家在內”,這樣的做法有前例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