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與英荷兩國就賠償儲户達成協議
作者:李禾
新華網斯德哥爾摩12月10日電 (記者吳平)雷克雅未克消息:據冰島媒體10日報道,冰島政府已經與英國和荷蘭兩國政府就向英荷兩國賠償銀行儲户損失一事達成協議。
冰島政府談判代表9日晚在首都雷克雅未克説,冰島將以比較有利的條件向英國和荷蘭兩國政府支付因冰島銀行倒閉而欠下的53億美元的債務。首先是償還期限比去年年底的協議延長了一倍,即從15年延長至30年。二是冰島為這筆債務向英國和荷蘭支付的利息分別降低至3.3%和3%,而根據去年年底的協議,冰島則需要支付高達5.5%的利息。
根據程序,冰島與英國和荷蘭達成的新賠償協議還需要獲得冰島議會通過和冰島總統簽署才能生效。
2008年第四季度,受金融危機衝擊,冰島數家大銀行破產,致使其英國和荷蘭儲户蒙受損失。英荷兩國政府不得不分別拿出36億和17億美元救助這些儲户,並隨後要求冰島政府賠償損失。2009年年底,3國政府的代表通過談判達成賠償協議。冰島議會也隨即通過了相關議案,同意賠償,但冰島總統格里姆松拒絕簽署議案。在今年3月舉行的全民公決中,議案又遭絕大多數冰島選民的否決,冰島政府不得不與英國和荷蘭重新就賠償問題展開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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