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官員放棄起訴中青報 稱敗訴也是一種主張
中國廣播網12月11日報道6號晚上到7號凌晨,一羣網友在微博中合力成功解救了一位意欲“用汽油與強拆者拼個魚死網破”的青島拆遷户。這就是事情的起因。李鴻文在那篇引發爭議的評論中提到:“雲南一位在網絡中享有盛名的官員卻藉機發帖:‘如果要説大實話,拆遷在發展過程中是很難避免的。倘若不能廢除拆遷,那麼,我們對每一起拆遷維權的圍觀和聲援,實際上都是在鼓勵更多的對抗,這又必然會製造更多的鮮血和悲劇……’”
李鴻文從這條微博中總結出三層邏輯:“其邏輯是:一、公民遭遇強拆,網友的“圍觀”鼓勵對抗,助推悲劇;二、強拆難免;三、拆遷户推高房價,轉嫁到買房者。”並對三條邏輯一一進行論證反駁。雙方的“舌戰”由此開始。
昨晚,伍皓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起訴的事已經委託給了律師事務所,但不會起訴媒體。
【錄音】伍皓:不會起訴媒體。
記者:那您最終可能起訴的是李鴻文個人?
伍皓:恩。因為他實際上作為一個評論員不能把自己等同於一般的網民,你要在媒體上發表東西,那你就要全面準確的把握別人的觀點。
記者:您覺得李鴻文違反了哪些法律?
伍皓:主要是名譽權。我覺得他通過斷章取義,主要就是我那句話好像是我的什麼邏輯,什麼強拆有理,那是他的主觀。我沒有那個邏輯,也沒有那個意圖,他完全就是曲解了我的意思。
李鴻文認為,自己的文章沒有問題,也沒有斷章取義。
【錄音】我這個文章應該是沒有問題的,第一,我沒有偷換概念,也沒有斷章取義。第二,他還推出了幾條妙論,高妙的妙。什麼釘子户助推了高房價,還推出了什麼印第安人的事情,什麼美國今天的成就就沒有嗎?當年不是一樣趕印第安人嗎?那你把人民都當成印第安人嗎?我寫文章只能究其一點,而且你的邏輯在裏面,我説的是你的邏輯。
事發後,有媒體提出,評論員發表不同意見的文章就引發起訴,是否有悖於言論自由,妨礙媒體監督?伍皓認為,起訴李鴻文和輿論監督沒關係。
【錄音】這個和輿論監督沒有關係,實際上不是他批評了我,然後我去告他,當時微博一共七八條,如果他都看完,實際上我是反對強拆的,但是他是完全曲解了我的意思,反而通過他的那篇評論誤導公眾,認為我們是強拆的支持者。
李鴻文認為,伍皓之所以要起訴自己,是平時歌功頌德的話聽多了,不能接受別人的公開批評。
【錄音】我可以這麼講吧,有些媒體對他有權利預期,所以媒體大多數對他是歌功頌德的,他也很樂意這些事情,只不過我第一次在媒體上,公開場合批評了他,他才導致這樣惱羞成怒的。第二他起訴我更好笑了,他太不懂法律了,我的文章是發在媒體上,我投稿媒體可以不用的嘛,那是媒體責任,他這個人真是的,這個意義上我也贊成打官司,跟官員普法。
伍皓説,他起訴李鴻文是想讓大家知道言論自由也應該有法律的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