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禁止對“賣淫女”遊街示眾公開曝光
記者在10日至11日召開的公安部對娛樂服務場所嚴格治安管理、打擊非法活動保障健康經營工作會議上獲悉,近日,公安部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衞生部、全國婦聯聯合下發了《關於在查禁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中加強對賣淫女教育挽救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將賣淫婦女的教育挽救工作融入到查禁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各個環節,堅決防止和糾正重打擊查處、輕教育挽救的做法,努力實現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據瞭解,通知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公安機關要依託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等場所,對被治安拘留和收容教育的賣淫婦女積極開展法制、道德教育和勞動技能培訓,促使其儘快轉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大力開展職業培訓和就業指導工作,幫助年輕的婦女羣體通過合法勞動自食其力;衞生部門要積極開展賣淫婦女艾滋病、性病的自願諮詢檢測及干預工作;婦聯組織要依託各級維權陣地,做好對有不良習性的婦女幫扶幫教及思想感化工作。
通知強調,各級公安機關在工作中,要堅持嚴格、公正、規範執法,堅持理性、平和、文明執法,注意保護賣淫婦女和娛樂服務場所從業人員的人身權和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不得歧視、辱罵、毆打,不得采取遊街示眾、公開曝光等侮辱人格尊嚴的方式羞辱婦女。對被處罰的賣淫婦女,要徵詢並尊重其意見,有選擇性地通知其家屬;對被查獲的未成年賣淫女,要儘量縮小知情範圍。(記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