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每年300萬袋鼠被虐殺 幼鼠慘遭斬首
作者:曹颖
出於商業目的每年約有300萬隻袋鼠被虐殺
澳洲袋鼠肉產業真“醜陋”
“立法保護袋鼠時,應該考慮到每隻袋鼠的感受”,類似這樣的觀點,可能不是每位讀者都能認同的。事實上,這正代表着兩種不同的動物保護觀念。一種觀念認為,保護野生動物,尤其是瀕危野生動物,主要為了維護生態平衡,保持物種多樣性,因而考慮的出發點往往是“某種動物”;而本文中的動物保護觀念,則是在考慮動物保護問題時,不僅討論“某種動物”,更開始考慮“每隻動物”的境遇,將動物看作與人類平等的生命體,給予足夠的尊重。
在澳大利亞,袋鼠肉產業的“吹鼓手”們和一些環保人士一直在號召要將更多的袋鼠肉送進千家萬户的廚房。然而,他們卻有意或無意地忽略了這一產業背後所隱藏着的一系列嚴肅的生態及社會問題。在這些問題中,最突出的一個是:正是澳洲現行的法律法規,不斷縱容對袋鼠的“虐殺”而非獵殺,維護着袋鼠肉類製品的貿易。
獵殺殘酷 獵手冷血
據瞭解,澳洲袋鼠肉產業代表着當今世界上對陸地野生動物規模最大的產業化屠殺。
出於種種商業目的,每年大約有300萬隻袋鼠被殺害。它們都是些敏感、聰明且高度社會化的小生命。然而,在這些數據背後,還隱藏着一些鮮為人知,甚至故意迴避社會大眾的真相。
與農場裏“批量生產”的肉牛、肉豬不同,袋鼠往往被人們射殺在野外的灌木叢中。動手開槍的人無需經過嚴格的監管和審核,也許是一名專業獵手,也許只是個想“找樂子”的普通人。
根據聯邦工作條例,基於商業目的獵殺袋鼠時,要求一槍擊中其頭部,儘量減少它們的痛苦,以達到“人道”的目的。然而,在現實中要打出如此乾脆的一槍實屬不易——可能是因為捕獵通常在夜晚進行,槍手很難看清楚;也可能是袋鼠的腦袋太小,不易瞄準;又或者是部分槍手的槍法太差,經驗不足……
類似的例子比比皆是:獵人為了袋鼠肉而衝袋鼠開槍,可袋鼠沒被直接打死,而是被打成重傷,只能躺在灌木叢裏慢慢等死。更過分的是,按規定,軀幹部位中彈的袋鼠肉不允許上市出售。因此,如果不幸打偏了,只能棄屍荒野。
射獵成年袋鼠時,常常還會遇到它們的孩子。小袋鼠們也許剛出生,只能待在媽媽的口袋裏;或者剛長大點,還圍着媽媽腳前腳後繞個不停。隨着成年袋鼠被獵殺,這些小傢伙將成為捕獵活動中的“贈品”,而這樣的“贈品”,每年會超過100萬個。